總統馬英九在今天的治國周記中表示,立院即將審查的優先法案-產業創新條例,其核心概念就是不分產業,只要有創新就給予獎勵,希望用這種方式來提升台灣的競爭力。

馬總統說,去年已經失效的、落日的促產條例,與現在制訂中的產創條例,都是政府為產業創造最大機會的法案與法律。只不過台灣現在面對的環境與促產條例的那個時代又不太一樣了。現在我們已經進入一個知識密集的階段,成為以「創新驅動」的一個經濟體,必須有更前瞻的作法,所以產業創新條例就擔負了重要的使命。

他解釋所謂的創新,不只製造業,乃至於其它的行業,只要能夠做研發、只要能夠從個別的消費市場、乃至於到國際市場的創新服務,都是屬於創新;只要一個產品能夠打出自己的品牌,能夠在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它就是創新。

馬英九舉台灣自創品牌的高級工藝品-法藍瓷為例,傳統瓷器已經有上千年的歷史了,可是它做傳統瓷器還能夠在紐約國際禮品展覽中被認定為最佳禮品首獎,獲頒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傑出手工藝品的徽章。同樣的東西,不同的師傅做起來就是不一樣,它的產品所展現對於材料、設計、市場精準的掌握,「在我看來,這就是一種創新。」

他表示,台灣經濟逐漸回溫,在這個復甦的過程,就要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更要有創新的精神,將所有的企業,包括農業、服務業通通納入鼓勵的範圍,尤其是全台灣中小企業一共有123萬家,僱用的人數有796萬人,佔全體僱用人數的7 6.58%,所以說台灣的中小企業它愈壯大,我們就能夠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讓我們經濟復甦為全民所分享。

馬英九說,再過一段時間,立法院就要開始審查第一優先的法案-產業創新條例。這個條例的核心概念,就是不分什麼產業,不論是高科技、傳統產業、農業、文化創意,或是其它的服務業,只要有創新就給予獎勵,用這種方式來提升台灣的競爭力,所以我們現在把創意與競爭力勾起來,把它們劃上等號。(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