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新修訂廣電法有關停播、裁罰要點,即將於明年7月實施,包括TVBS等35家廣電業者今天在各平面媒體刊登半版廣告提出強烈質疑。NCC發言人陳正倉強調,修法目的是為了建構公平合理退場機制,若依業者要求都不處份,沒道理。

NCC日前修訂「廣播電視事業罰鍰案件處理要點」與「停播處分要點」,預計明年1 正式公告,經過半年緩衝期,7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線電視頻道若發生重大違規,將面臨3天到90天停播處分,頻道停播期間,不得用其他節目替代。。

今天在35家廣電業者在平面媒體刊登的廣告中對此提出質疑,認為修法內容將對媒體經營者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其中內容並指出,「NCC欲以量化標準為之,名為客觀科學,但因母法不合理……量化結果將形成密實網羅,令媒體寒蟬,難以回覆。」

陳正倉解釋,這次修法,主要是將裁罰對象界定得更明確,建立標準化;對於這次採用量化統計,主要是為了降低人為意志可能造成影響的部份,讓裁罰處份更客觀。

「而且新法上路後,舊法裁罰一筆勾銷,都不算了。」陳正倉強調此舉已是放寬認定,按業者的說法,若都不罰,讓那些做得爛的業者不能退場,新的人又進不來,沒道理嘛。

他建議,業者可以針對裁罰內容適當與否,提出具體建議,NCC也會納入修法考量,但若是要求NCC不該處份業者,天底下沒這個道理。(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