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傅崐萁任命前妻爭議,並未因任命撤銷而停歇,繼內政部做出「無效」法律見解後,監察院也將由監委馬以工主查,並在近期約詢傅崐萁。

雖然傅崐萁已撤銷前妻的任命案,監察院仍持續調查動作,由廉政委員會輪值監委承辦。監察院強調,過去曾有案例,當事人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就算當事人已經離職,監院還是開罰。這也讓花蓮縣副縣長任命的爭議,再添一樁罪名。

對於監察院介入調查,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肯定,他尊重監院獨立行使調查的權力。但他也強調,內政部不會將傅崐萁送監察院懲處,同時江宜樺也特別澄清,總統和行政院長只要求依法行事,沒給壓力。

江宜樺重申,傅崐萁夫婦的離婚不是社會上認定的離婚,而是出於「為符合公職人員利害迴避」的形式所採取的行動。而過去也曾有公務員為了規避財產申報或稅務問題而辦離婚,同樣被高等法院判定無效,且高院認定行政機關有判定公務員離婚無效的權力。

不過,傅崐萁則大聲喊冤,他說,民進黨執政時期,政府也沒有對同樣辦離婚的台東縣前縣長當選人吳俊立採取任何行動。他質疑,不同政黨怎麼會有如此的差別。

江宜樺則解釋,內政部在吳俊立到職的同時送達解職令,兩者零時差,因此完全沒有行使人事任命權的時間,吳俊立任命前妻鄺麗貞擔任代理縣長無效,更不用追究吳鄺的離婚是真是假。

對於內政部的法律見解,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認同,她說「共謀虛偽之意思表示是無效」,但離婚是真是假,應由法官根據事實判定。(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