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5 陳 免/台北報導

不景氣,大家都搶著去參加國家考試,希望能捧到鐵飯碗,不再擔心被裁員;不過,考試院將研議國家考試增加年齡限制。台灣勞工陣線指出,考試院這種不知民間疾苦,以行政成本為考量,漠視人民應考權與限制職業選擇自由的做法,是公然違反憲法職業自由,以及違反就業服務法中年齡歧視禁止之規定。

目前我國高普初等考試309個類科,只要年滿18歲、符合資格都能報考,另有10項特種考試有年齡限制。考試院認為,近年由於經濟不景氣,有許多超過50歲者考上高普考,考試院以「憂心考試文化,浪費國家資源及應考人時間」為由,研議國考年齡限制。

勞陣呼籲考試院院長關中,有關憲法第7條平等權以及第18條應考試、服公職權等相關規定,考試院必須尊重。而目前台灣失業率正屢創有史以來新高的艱難時刻,考試院非但不苦民所苦,反而對人民落井下石,以行政官僚方便性的考量,限制人民應考權利,這只能以「不如食肉糜」來形容其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僚氣息。

勞陣表示,根據考試院的資料顯示,包含外交、新聞等10項特種考試依然有有年齡限制的規定。而2007年修正通過的「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早已經新增列入「年齡歧視禁止」的規範,因此考試院對於上述十項特種考試的年齡限制規定已經公然違反就服法。

過去徵人廣告常刊登有年齡限制的資格,但在就服法增列「年齡歧視禁止」後,徵人廣告已經沒有年齡限制,具體改善了中高齡失業者就得再就業困境。

勞陣要求,勞委會及台北市勞工局應主動對考試院在外交、新聞等10項特種考試應考資格中增列年齡限制的做法,進行調查,並依就業服務法第65條處於新台幣30至150萬之罰鍰;而監察院也應針對考試院違法失職的官員進行糾彈,以維護人民就業平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