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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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保障範圍有限 投保協議效益待觀察
針對將於下週四(9日)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3)日表示,該協議的簽署可說是兩岸長期協商之後的成果,在協議簽署後,台商赴中經商將更有保障。然而,台商最關注的爭端仲裁管道建立以及人身安全保障方面,其相關條文規定仍未完全符合外界期待。 儘管賴幸媛強調,兩岸投保協議的簽署將能有效改善過去《台胞投資保護法》細則時常變動,且在各地實行狀況不一,因而導致台商權利受損的狀況。該協議簽署後,將建立具有公信力的明文條款,納入相關實行細則於主管機關職責中,但當被問及特定項目內容時,官員的回答卻稍顯避重就輕。 針對建立多元爭端解決管道此一項目,賴幸媛表示,在G2G(政府對政府)部分,將依循目前ECFA中的相關規定處理。而在過往無法可管的P2P(投資人對投資人)私有產權糾紛上,則依當事人自主原則採仲裁方式解決。另外,在P2G(投資人對政府)爭端部分,會建立「多元化的解決機制」排解。但對於此解決機制的具體運作管道,陸委會則不願透露,僅表示下週協議正式簽署後,將會再公布。 除了部分爭端解決辦法仍不明確外,眾所矚目的人身安全保障範圍則確定不含「例外」狀況。在兩岸投保協議中所明文規定的24小時通知原則,並不適用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進行恐怖攻擊活動等例外狀況。若我國人員因上述原因受到拘留,中共當局不會依24小時通知原則告知家屬。 對於這些「例外」狀況,賴幸媛表示,據了解,過去台商因涉及危害國安或從事恐怖活動而被捕的狀況相當罕見。若該情況發生,我國相關單位仍有權依先前簽定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要求對方通報。而我方單位在獲知消息後,仍會即時通知家屬。 面對現場媒體提問,賴幸媛強調,兩岸投保協議改善了許多過往相關規定中不足的部分,例如以往中國方面規定在拘捕人員時,「若有礙偵查就不對外通知」,而今在我方的爭取下,制定了人身自由受限24小時通知原則,可說是一大突破。兩岸投保協議在完成簽署後,也將持續與台商、學者專家以及立法部門溝通,以掌握民意以及協議執行後的落實狀況。
留言0喜歡新聞兩岸將簽投保協議 賴幸媛:保障台商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今(3)日宣布,《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將於下週的江陳8會中正式簽署,協議內容包括擴大投資人定義以納入經第三地轉赴中國投資的台商、加入P2P(投資人對投資人)爭端仲裁、建立合理徵收原則,以及我國人員人身自由受限時24小時通報、通知家屬等外界所關切的議題。 賴幸媛及相關官員上午已至立法院拜會王金平,報告下週(9日)將於江陳8會中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內容。賴幸媛表示,王金平在聽取報告後肯定該協議內容,「真的是對台商做到完整保障,落實民眾的期待。」下午,陸委會也特別召開《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背景說明會。 《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具體內容包含擴大投資與投資人定義、適用範圍和例外、投資待遇、透明度、逐步減少投資限制、投資便利化、徵收及損失補償、代位、移轉、拒絕授予利益、爭端解決以及建立聯繫機制等重要條款。 兩岸投保協議內容中,較受外界矚目的主要是擴大投資人定義、建立多元爭端解決管道、徵收補償辦法透明化以及建立人身安全受限24小時通知、通報機制等項目。 其中,擴大投資人定義後,協議保障範圍將涵括經由第三地轉赴中國投資的台商,讓台商的投資保障更全面化。另考量到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在該協議中亦納入特殊投資待遇,明文規定P2P(投資人對投資人)投資糾紛發生時,可採取仲裁方式解決,過往屬於台商申訴大宗的私權糾紛案件,可望因此獲得改善。 此外,有鑑於過往中國對於土地、財產徵收和補償的具體辦法並不明確,且常因地方不同有所差異,在投保協議中,也明文規定直接及間接徵收應符合公共目的,並按公共市場價值予以補償。 而在人身安全保障方面,若台商及其所屬員工、眷屬人身自由受限,應在24小時通知家屬,並依已簽訂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進行通報,強化台灣人民在中國的人身安全保障。 賴幸媛表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自99年第5次江陳會談後就已列入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續優先處理議題。過去1年多來,兩岸一直在進行協商,以排除歧見、達成共識。投保協議實施後,可望建立具有公信力的投資保障條款,並進一步促使投資保障更加全面,對提升兩岸投資環境有正面影響。
留言0喜歡新聞被指涉案 副總統、府秘告媒體名嘴
副總統吳敦義今(3)日上午11點半委託律師傅祖聲至士林法院內湖簡易庭,正式對《壹週刊》影射其涉入林益世弊案提出民事告訴。此外,總統府祕書長曾永權也於今天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對《壹週刊》的刑事妨礙名譽告訴,除了《壹週刊》之外,曾永權還對2位名嘴陳東豪和黃光芹提告。 林益世案持續延燒,受該風暴波及的人數也在增加中。日前《壹週刊》報導,副總統夫人蔡令怡於林益世案爆發後,曾致電吳敦義友人、同時也是林案關係人吳門忠探問案情,影射吳敦義可能也涉入此案。 針對周刊報導,吳敦義表示報導內容不實,要求《壹週刊》公開其澄清函全文。但本週三(1日)最新出刊的《壹週刊》並未登出澄清文,對此,吳敦義今天委託律師正式提告。 除了吳敦義外,曾永權和監察委員葉耀鵬在1日上市的《壹週刊》也被點名介入中鋼脫硫渣工程弊案。曾永權強調,報導內容是子虛烏有,已造成其名譽受損,所以委託律師於今天向名嘴陳東豪、黃光芹及《壹週刊》提出刑事妨礙名譽告訴。
留言0喜歡新聞管中閔:台灣應轉向亞洲及穆斯林市場
面對歐債風暴延燒所引發的國際經濟衰退,行政院政務委員管中閔今﹝1﹞日在國民黨中常會專題報告中指出,過去強勢的美國及歐元經濟區已陷入困境中,而台灣貿易高度依賴的中國市場,也將面臨成長趨緩等問題。管中閔建議,在這波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局面下,台灣產業應掌握未來國際市場趨勢,將出口主力由傳統的歐美國家移轉至亞洲與穆斯林國家等新興消費市場。在聽取報告後,黨主席馬英九指示,面對國際經濟情勢的轉變,台灣應認清市場變化,以掌握利基。 在這份名為「國際經濟趨勢與未來市場」的報告中,管中閔分析,目前美國及歐元經濟市場皆深受歐元區內主權債務危機影響,而造成內部經濟衰退。此外,過往成長快速的中國經濟市場,也發生成長趨緩的現象,和去年同期相比,其出口變動率由20.7%下降至9.4%,工業生產指數亦由13.75%下跌至10.27%,顯示中國長期經濟結構的失衡,將對其未來經濟發展造成隱憂。此外,中國在產業硬體資本與人力資本養成上的投資比例失衡,也阻礙其未來進一步擴張經濟市場。 由於台灣過去長期對中國及歐美市場的過度依賴,對此,管中閔進一步建議,相較於歐美,亞洲新興市場如印度、印尼及越南等地,在全球金融風暴後快速復甦,表現亮眼,經濟成長率領先全球。目前亞洲新興經濟體的GDP﹝國內生產毛額﹞多呈持續擴張的趨勢,遠超過其消費增長速度,而且,其國內眾多人口也將成為未來的新興消費階級。 此外,他也分析,除了亞洲新興國家外,世界主要的穆斯林國家近年來的GDP成長率也大多超過5%,經濟發展潛力不可小覷。據預估,至2030年止,全球穆斯林人口將增至26.4%,未來將成為另一股消費潛力。 管中閔指出,目前台灣對穆斯林國家的出口額尚不足5%,日後對此市場的出口貿易仍有相當大的成長空間。對此,政府應整合資源,設立市場趨勢觀察的研發單位,針對目標市場特性建立地區品牌,並積極發展電子商務,藉由政策制定,輔導產業爭取歐美之外的新興市場。 在聽取管中閔的報告後,馬英九表示,面對國際經濟情勢的轉變,台灣應認清市場變化,以掌握市場利基。未來經濟政策將著力於改善經濟體質以及簽署與他國的貿易協定,排除經貿發展障礙,以促進台灣的經濟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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