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幫他逃?從張俊傑接應鏈看台灣國安最危險的破口

文/蔡榮捷

張俊傑剪斷電子手鐶逃亡之後,事情愈來愈不尋常。

一個遭法院裁定一千萬元交保、限制出境並接受科技監控的人,破壞電子手鐶後失去蹤影。接著檢警查到,他逃亡當天曾與立委高金素梅辦公室一名陳姓助理接觸;另有周姓男子涉嫌提供交通工具;張俊傑南下抵達高雄後,又有另一名陳姓男子涉嫌接應。

如果只有一個人剪斷電子手鐶逃跑,這是一樁棄保潛逃案。

現在浮現的問題卻是:誰在幫他逃?

一、從貪污案一路查到國安案

事情必須從司法已經確認的事實說起。

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依貪污等罪起訴高金素梅、張俊傑等24人。檢方指控高金素梅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薪資等超過787萬元;張俊傑除被控共同涉及助理補助費案件,也被控利用多族群協會詐領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補助款超過933萬元。檢方分別對高金素梅、張俊傑求刑12年6月以上及16年以上。

以上都是檢方指控,最後是否有罪,仍須法院審理。

然而,事情後來出現另一條更敏感的國安線。

台灣高檢署9月表示,張俊傑等人涉嫌「收受中國資金,在台發展組織」,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高金素梅兩名公費助理林怡君、陳智葟也因相關案件遭高院裁定羈押禁見兩個月。法院認為兩人涉及五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

這時,問題已經超出一般的助理費或補助款案件。

它碰到了國家安全。

二、一條愈拉愈長的逃亡接應線

張俊傑原先遭羈押,案件移審後以身體因素聲請交保,法院裁定一千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接受電子手鐶科技監控。

9月6日,電子手鐶發出警示。司法警察前往拘提未果,後來找到的電子手鐶已遭破壞丟棄。

張俊傑不見了。

北院隨即發布通緝。

檢警往下追,事情開始出現一連串的人。

第一個是高金素梅辦公室陳姓助理。檢方查出張俊傑逃亡當天曾與他接觸,搜索相關處所及立法院辦公室後,陳姓助理經訊問以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第二個是周姓男子。檢警認為他涉嫌提供交通工具協助張俊傑逃亡,檢方依藏匿人犯等罪偵辦,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第三個又是一名陳姓男子。

檢警追查發現,張俊傑利用相關交通工具抵達高雄後,再由這名男子接應,檢方隨後也以涉嫌藏匿人犯等罪聲請羈押禁見。

這些人彼此之間究竟有什麼關係,目前仍待司法調查。

但有一個問題已經不能迴避:

這只是朋友臨時幫忙,還是一條具有分工的接應鏈?

三、請檢調畫出兩張圖

這起案件最後應該畫出兩張圖。

第一張是「中國資金與在台組織圖」。

既然高檢署已經公開指出張俊傑等人涉嫌收受中國資金、在台發展組織,就應查清楚:資金從哪裡來?經過哪些帳戶、協會、公司或個人?哪些人負責接觸中國方面?哪些人負責找人?所謂「發展組織」的成員、目的與分工是什麼?

第二張是「張俊傑逃亡接應圖」。

破壞電子手鐶之前,他與誰聯絡?誰知道他準備逃亡?誰提供交通工具?誰安排南下?高雄為何有人接應?下一站原本準備去哪裡?有沒有安排其他藏匿地點?最終是否準備離開台灣?

然後,把兩張圖疊在一起。

這才是整起案件最值得追查的地方。

如果兩張圖毫無關聯,就按照證據各自處理。

如果兩張圖出現人員、金流或通聯上的重疊,案件的國安意義就完全不同。

目前沒有足夠證據可以宣稱存在一套完整的境外逃亡系統,因此不能先下結論。但檢調有責任把這個可能性查清楚。

四、高金素梅是不是「共諜」?不能這樣定罪

這裡必須畫出一條很清楚的界線。

目前沒有法院判決認定高金素梅是「共諜」,也不能因為她的辦公室主任及助理涉入國安案件,就直接認定她本人涉及相同犯罪。

刑事責任必須證據到哪裡,責任才到哪裡。

高金素梅本人是否知悉中國資金?是否參與相關組織運作?辦公室人員的相關活動她知道多少?這些都應由檢調查明、法院認定。

但刑事責任尚未確定,不代表政治責任不能被追問。

當一名立法委員的核心幕僚涉及國安案件,兩名公費助理因涉嫌為中國發展組織遭羈押,而另一名重要幕僚棄保逃亡,社會當然有權要求完整說明。

尤其國會議員及其辦公室可以接觸政府政策、國防外交預算及大量政府資訊,國會安全從來不是私人事務。

五、過去有白色恐怖,不代表今天沒有共諜

高金素梅曾以戒嚴時期「共諜」案件遭政治利用的歷史回應相關爭議。

這個提醒有其歷史背景。

台灣曾經歷白色恐怖,國家安全不能再成為政府打擊異議者的萬用理由。任何人都不能因為親中、反對政府、主張統一,就被當成犯罪嫌疑人。

可是另一個極端同樣危險。

過去曾經製造共諜冤案,不等於今天不存在中共情報活動。

不能因為過去有人被冤枉偷東西,就宣布世界上從此沒有竊盜犯。

民主化後的台灣有法院、有律師、有證據法則、有羈押審查及多級審判。國安案件更應接受嚴格司法檢驗。

該保障的言論自由,一寸不能少。

該調查的境外滲透,一步也不能退。

六、親中、主張統一,都不是犯罪

台灣社會尤其要把這條線講清楚。

人民可以喜歡中國,可以主張兩岸統一,可以批評賴清德,可以反對民進黨,也可以認為台灣應該與中國建立更密切關係。

這些都是政治立場。

國家不能因為一個人的思想而處罰他。

法律要處理的是行為。

有沒有接受中共黨政軍或相關組織的指示?

有沒有接受資金?

有沒有替境外勢力在台發展組織?

有沒有刺探或交付機密?

有沒有違法介入選舉?

有沒有在戰時準備成為敵方內應?

這才是民主國家的國安界線。

七、問題已經超過「兩岸交流」

我們對中共滲透的想像,也應該更新。

情報工作未必像電影裡的間諜,拿著微型相機偷拍軍事文件。

現代統戰及滲透可以藏在正常社會活動裡。

宗教交流、學術交流、地方社團、台商活動、青年交流、退役軍人、宮廟、族群團體,都可能成為接觸管道。

這些交流本身大多合法,也不應污名化。

國安機關真正該看的,是交流背後有沒有指揮關係、異常金流、情報需求及組織任務。

陸委會2025年公布的民調其實反映出台灣社會的警覺。83.7%受訪者不贊成中共「一國兩制」,71.8%不同意「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74.3%贊成「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另有65.5%認為近年中共對台滲透愈來愈嚴重。

這不是少數人的焦慮。

八、最難理解的是:連中華民國都可以不要?

台灣內部還有一個矛盾值得直視。

有些人在台灣高舉中華民國,面對北京時,卻對中華民國的國格與主權逐步退讓。

問題其實很簡單。

如果兩岸最後依照北京提出的模式完成「統一」,中華民國總統還存在嗎?

中華民國國軍還存在嗎?

中華民國憲法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嗎?

台灣人民還能一人一票選出自己的總統嗎?

台灣還能決定自己的外交與國防嗎?

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那麼所謂「統一」究竟保留了多少中華民國?

主張統一的人當然有發言權,但也應該回答這個問題。

因為《中華民國憲法》第二條寫得非常清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主權屬於國民,不屬於北京。

九、美國最近為什麼處理伊朗權貴家屬?

最近美國政府對伊朗政權相關人士採取移民措施,也提供另一個觀察角度。

美國可以容忍激烈的反政府言論,但對非公民的永久居留、入境資格及國家安全審查,本來就有另一套法律規範。

台灣不能照抄美國作法,因為我們現在討論的許多對象是中華民國國民,享有完整憲法權利。

但兩國面對的是同一道民主難題:

自由社會如何避免自己的自由,被敵對威權政權反過來利用?

答案不應是思想審查。

答案應該是把法律界線訂清楚,把資金查清楚,把組織查清楚。

十、真正危險的,不一定是公開喊統一的人

公開主張統一的人反而容易辨識。

更需要國安機關注意的,是藏在合法制度中的境外力量。

錢從哪裡來?

誰下指令?

誰負責找人?

誰負責建立關係?

誰傳遞資訊?

誰安排資源?

出了事情,誰負責接應?

張俊傑的逃亡因此格外值得追查。

一個涉嫌收受中國資金、在台發展組織的人,在破壞電子手鐶逃亡之後,沿途又出現多人涉嫌提供交通與接應。

這兩件事究竟只是時間上的巧合,還是背後存在某種關聯?

現在不能回答。

所以更要查。

十一、台灣不能因為害怕被罵「政治迫害」,就不敢查國安

台灣民主走到今天很不容易。

因此更不能重回思想治罪。

任何人支持中國、支持統一,都不該因此遭到司法追訴。

但民主也不能變成沒有門鎖的房子。

如果有人接受境外敵對勢力資金及指示,在台發展組織,法律就必須介入。

如果有人刺探軍事機密,就必須偵辦。

如果有人準備在戰時充當內應,就必須追查。

如果涉嫌國安案件的人逃亡,又有人一路協助交通、藏匿與接應,更應該查清楚背後有沒有組織。

這與藍綠無關。

任何政黨、任何立委、任何政治人物,都應接受同一套標準。

張俊傑至今仍在逃。

所以現在最重要的問題依然是那一句:

誰在幫他逃?

把這些人找出來,把通聯找出來,把金流找出來。

然後把「中國資金與在台組織圖」和「逃亡接應圖」疊在一起。

答案如果證明兩者無關,就依法還相關人士清白。

如果證據最後指向同一張網,台灣面對的就不只是一個逃犯。

那會是一個國家必須正視的國安警訊。

作者:蔡榮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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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社顧問;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二水教會長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