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台灣人仍記得,小學走廊裡造型特殊的回收桶。洗瓶子、壓紙盒、分類投放,是1990年代校園最基本的公民教育。那堂課提醒我們,垃圾並非單純丟棄的物品,而是資源管理的一環。

多年後,南投縣面臨垃圾處理壓力,政策討論逐漸聚焦於興建大型焚化設施。然而,在走向最終處理之前,我們或許可以先重新檢視治理結構本身。

南投縣每年產生約9.5萬公噸家戶垃圾,平均每日約250至260公噸,長期仰賴外縣市協助處理。堆置問題確實存在。但根據縣府環保統計資料,垃圾成分中紙類約占四成、塑膠約四分之一、廚餘約兩成,合計超過八成屬可回收或可資源化項目。這樣的結構顯示,目前所處理的「垃圾」,仍有相當比例具有再利用潛力,反映分類與資源化制度尚有改善空間。

若能強化垃圾費隨量徵收、加強分類稽查、提升回收誘因並擴大廚餘回收範圍,實際進入最終處理系統的殘餘垃圾量,有機會在短期內明顯下降。這些政策工具,已在多個城市被證實具有成效。

即使完成源頭減量,仍會存在無法回收的殘餘廢棄物。處理方式也不必然僅限焚化。近年有學界與地方團體提出水熱碳化技術,作為非焚化處理的替代路徑。該技術透過高溫高壓水相反應處理廢棄物,其運作模式不同於傳統焚化的煙道排放系統,產物具一定熱值潛力,仍有待進一步環境與經濟評估。

因此,一套較為完整的垃圾治理策略,或可從三個層面同步推動:其一,強化源頭減量與分類制度;其二,多元評估包括焚化與非焚化技術的適用性與成本效益;其三,透過區域合作與能源整合,分散單一縣市的制度與財政風險。

垃圾問題的本質,並非單純工程容量不足,而是制度設計與治理優先順序的選擇。焚化設施是一種成熟且制度上較為直接的處理選項,但在最終決策前,若能完整檢視源頭減量與替代技術的可能性,或許更有助於建立長期且具社會共識的治理模式。

真正進步的垃圾政策,不僅在於處理廢棄物,更在於讓制度有效運作,使資源循環回到日常生活之中。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