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駕撞死所長這起判決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震撼,特別是在當前司法環境下,一審判處死刑確實傳遞了極為明確的法律信號。這不僅是對基層警員執法尊嚴的捍衛,更是對「惡性犯罪」給予最直接的法律回應。
以下針對此案「嚴格審判」的必要性與正當性進行論述:
1. 捍衛公權力與執法安全
警察執行公務代表的是國家法治的防線。陳女為規避查緝,公然挑戰公權力,拖行執法人員致死,這種行為不僅是毀掉一個家庭,更是對社會秩序底線的公然挑釁。「從嚴判決」能正告不法之徒:傷害執法人員必須付出最高昂的法律代價。 若司法不能成為第一線警察的後盾,未來公權力將蕩然無存。
2. 矯正「拒不認罪」的僥倖心理
從報導中可見,被告陳女在庭審中毫無悔意,甚至將責任推給殉職員警,稱其「找麻煩」。這種極度缺乏同理心且企圖脫罪的態度,證明了被告主觀惡性極深。
拒絕認罪: 顯示其對生命毫無敬畏,對法律毫無畏懼。
可教化性低: 當犯罪者認為其行為是「被害人的錯」時,其更生教化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
嚴格審判正是對這種傲慢態度的強力打擊。
3. 國民法官制度的民意體現
本案由國民法官參審,判決結果反映了社會大眾對於「惡性毒駕」與「害死警察」的最直接情感與價值觀。
長期以來,民間對司法常有「輕判」或「恐龍法官」的負面印象。此次判決顯示,當法律交由國民參與時,人民對於剝奪他人生命的極端暴力行為,傾向於支持更嚴厲的刑罰,這有助於司法審判與社會期待接軌。
4. 對受害者家屬的遲來公義
殉職所長父親在庭上泣訴「一分錢都不要,只要死刑」,這種絕望後的最後請求,代表了受害者家屬對正義的最低要求。在面對毫無悔意的加害者時,法律的嚴懲是唯一能給予家屬的慰藉,也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結語
法律不應只是冰冷的條文,更應具備分辨是非、伸張正義的溫度。面對目無法紀、剝奪他人生命卻毫無悔悟的罪犯,嚴格審判並非報復,而是守護法治社會誠信與安全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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