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街頭再度發生隨機刺人事件,嫌犯事後一句「不知道為何動手」,輕描淡寫地帶過行凶行為,警方先以傷害罪移送,也讓社會再度陷入熟悉的錯愕與不安。問題不在於警方依法行事,而在於我們是否已經習慣,用一句「精神狀況不佳」,替公共安全留下巨大空白。

本案中,嫌犯持工作用銼刀,於派出所前無差別攻擊素不相識的路人,造成兩人穿刺傷,所幸未釀成更嚴重後果。但「沒有死亡」,不代表行為不具高度殺傷性;「動機不明」,更不代表社會必須承擔這樣的風險。當一個人攜帶利器,在公共空間隨機刺人,這本質上已是對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威脅,不該因為結果僥倖而被低估其嚴重性。

更值得警惕的是,嫌犯曾有身心科就診紀錄、近期停藥,卻缺乏任何有效的追蹤、通報或社會支持機制。精神健康需要被理解與照顧,但理解不等於放任,照顧不等於犧牲無辜者的安全。如果制度只能在事後檢討,卻無法在事前介入,那麼警察與路人就會一次次成為補洞的對象。

在這起事件中,第一線員警在不確定嫌犯是否持有其他武器的情況下,仍果斷上前制伏,避免傷害擴大,這才是真正守住公共安全的人。社會不該一方面感謝警方的英勇,一方面卻默許制度讓危險人物反覆進出街頭,直到再度見血。

隨機暴力不是偶發事件,而是制度縫隙的警訊。若我們持續用「傷害罪」、「情緒失控」、「不知道為何動手」來淡化風險,那麼下一次的受害者,可能就不會如此幸運。真正該被正視的,不只是嫌犯的狀態,而是社會是否有決心,讓無辜的人不必用運氣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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