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投縣名間鄉焚化爐選址引發激烈爭議,不僅涉及茶產業存續與生態風險,更凸顯地方環評程序在資訊公開、行政中立與公民參與上的嚴重缺陷。
首先,縣府在初期說明會的處理方式,即已引發制度性質疑。居民指出,焚化爐相關說明會未於地方公告欄完整張貼,導致多數村民事前不知情。縣府則回應該場說明會屬「非法定程序」,因此不受公告期限限制。此種說法雖形式合法,卻在實質上架空資訊公開精神。攸關七公頃農地、水源安全與長期健康風險的重大建設,卻可因程序定義模糊而規避基本告知義務,顯示環評制度與民主參與間存在明顯落差。
其次,焚化爐規模與地方實際需求高度不符。南投縣每日垃圾量約二百五十噸,但原規劃處理量高達七百噸,即便後續調降至五百噸,仍超出在地需求一倍以上。環境部長亦公開指出規模過大問題,顯示此案並非單純的地方清潔設施,而更接近區域性廢棄物處理場。當公共建設的設計邏輯脫離地方實際產生量,卻未明確交代多餘產能來源與風險分配,其公共性即值得重新檢視。
第三,環評會議本身的程序爭議,更動搖制度正當性。地方代表在審查會中遭排除發言,甚至動用警力處理異議者;部分會議規劃將民眾安排於轉播室旁聽,實質限制現場表達權利。更關鍵的是,進入二階環評前,獨立聯外道路與私人土地同意書等關鍵文件仍未齊備,卻仍試圖推進程序,違背環評「先充分揭露、再進行審查」的基本原則。
此外,焚化爐預定地出現石虎等保育類動物紀錄,亦引發生態層面的疑慮。即便技術評估聲稱污染可控,仍無法回應市場信任與品牌風險問題。名間作為全台重要茶葉產區,其產業價值不僅來自產量,更來自消費者對環境純淨的信任。當公共設施選址直接衝擊產地形象,政府卻僅以科學數據回應,而未處理社會風險,顯然低估產業外部成本。
此案真正值得警惕的,不僅是一座焚化爐,而是地方治理邏輯的轉變:程序成為工具、參與變成障礙、風險轉嫁給最弱勢群體。環評本應是風險治理機制,而非政策正當化儀式。若地方政府無法正面回應規模合理性、資訊透明度與社會授權問題,再多補償設施,也無法彌補制度信任的流失。
公共建設的核心不在「蓋不蓋」,而在「為誰蓋、如何蓋、風險由誰承擔」。名間焚化爐爭議,已不只是地方抗爭,而是台灣環評制度是否仍具民主意義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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