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與國民黨陳菁徽正推動代理孕母合法化。表面上訴求是保障不孕者的生育權,但倉促立法涉及的不只是個人需求,而是整個社會與制度的承載力。代理孕母牽涉委託方、孕母、胎兒、出生嬰兒,以及龐大的醫療仲介體系,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引發倫理、法律與社會衝突。

從國際經驗觀察,代理孕母合法化後,子宮必然會商業化。美國代孕市場一個案例的費用動輒十萬到二十萬美元,孕母可收三萬到四萬美元不等;仲介、醫療、律師及行政流程構成完整產業鏈。烏克蘭、印度、泰國、部分墨西哥,因貧窮與制度不完備,孕母被剝削或人口販運,最後導致法律與社會爭議。義大利、西班牙則全面禁止商業代孕,即使在海外參與亦視為犯罪。英國、加拿大亦因倫理爭議與亂象,開始限制商業代孕。這些案例清楚顯示:代理孕母合法化並非單純保障生育權,而涉及複雜的社會風險管理。

在台灣,這個問題更加敏感。孕母若為年輕、貧窮女性,在利益鏈與醫療體系不對等下,風險極高。倘若委託方或仲介有資源與法律支援,而孕母缺乏保障,糾紛與剝削幾乎不可避免。更甚者,胎兒與嬰兒的權益如何保障?中途終止或委託方拒收的情況如何處理?現行健保、社會福利及司法制度,是否有能力應對這些潛在問題?

代理孕母的合法化還可能引發跨國代孕的繁榮。若立法沒有國籍、戶籍限制,台灣可能成為亞洲生殖旅遊熱點,孕母的子宮可能成為市場商品化的對象。長遠而言,這不僅是倫理議題,也涉及社會階級與基因資源分配—富者能透過資源控制後代的生育,弱勢女性承擔身體風險,甚至出現以金錢規劃人口的可能。

因此,代理孕母合法化應慎之又慎。在制度尚未完善、社會保障不足的前提下,過快立法,不僅可能無法保護孕母和胎兒,也會對社會整體造成倫理與法律負擔。正如人生無法樣樣如願,社會在面對生命創造時,也必須學會承受「求而不得」的局限。倉促開放,只會讓整個制度與社會承擔不可預期的代價。

最後,值得提醒的是,對於立委自身是否存在利益衝突—尤其是整合生殖醫療產業的背景—應由立法者自己公開面對與說明。制度透明與倫理審視,是保障社會信任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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