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成為打壓異議藉口

近年有多起報導指出,中國大陸當局將異議者甚至舉報官員者以「精神病」名義強行送入精神病院的案例,引發國際及人權關注。以四川女子徐欣蕊為例,網傳她因檢舉社區書記打麻將賭博而遭報復,被關押於精神病院長達8年之久。該說法在社群引起大量轉載與質疑,指控其遭受虐待。但官方迅速發布通報,稱她確為精神分裂症患者,相關指控為不實傳言,並強調院內無虐待情形,否認所有報復性關押的說法。官方通報並未經第三方獨立調查,即對外否定原始報導,這種官方「全然否認」的處理手法,讓外界對真相更加質疑。這類個案並非孤例。更早曝光的董瑤瓊事件則更凸顯問題的本質。2018年7月4日,董瑤瓊因在上海大樓前向習近平畫像潑墨,並透過社群媒體直播抗議中國一黨專政與言論限制而遭警方逮捕。此後,她數次被送往精神病院,官方將其定性為「精神疾病」,進行所謂療養。後續她曾短暫出院,但其家庭與外界對她的狀況眾說紛紜,並有報導指出她獲釋後性情大變、沉默寡言,疑似經受過強制性用藥的後果。

不容質疑的官方說法

官方在徐欣蕊案中的迅速否認,以及董瑤瓊事件中官方對其精神狀態的定性,皆暴露出當「異見」或舉報與政府利益發生衝突時,官方選擇以精神病框架作為最終說辭,而非透明司法程序或獨立鑑定。這種做法不僅模糊了醫療與政治的界線,也使得尋求真相與正義的途徑陷入困境。當任何正常表達不滿或揭露不當行為的公民,都可能面臨被指控精神異常、強制隔離治療的風險,這種不確定性本身就形成了對公民權利的壓迫,具有極高的恐嚇效果。把「政治反對」標籤化為「心理異常」,在缺乏透明證據與第三方調查的情況下展開,意味著一種制度化的恐懼統治。

精神醫療成為維穩工具

現行中國法律框架下的精神衛生制度,理論上要求自願原則及獨立專業鑑定。但在實際操作中,公安系統與地方政府對於何謂「精神異常」有極大的話語權。人權觀察與國際關注報告早就指出,在沒有獨立醫療評估與法律監督下,精神醫院在某些情況下已成為官方壓制異議人士的「另一種牢籠」。在此類體制下「該收治的未必收,不該收治的卻被送進去」,讓整個制度面臨巨大信任危機。這種利用醫療名義掩蓋政治理由的做法,不僅使得當事人本身遭受身心傷害,也對整體社會形成長期威嚇。當言論自由不可避免被視為可能導致精神問題的「異常」,那麼公民對權力的監督與批評便無從談起。

國家恐怖主義的治理方式

當每個人都可能因為發表意見、揭露違法腐敗或表達不同看法而被宣布「精神異常」並被隔離時,對權力的批評與制衡就不再是理性討論,而是一種可能意味著失去自由甚至生命安全的高風險行為。中國政府以維穩為名義所採取的做法若未經透明公開的司法與醫療程序監督,其效果不僅是壓制個別個案,同時也是透過國家機器在整體社會中播下恐懼與規訓的種子。這種透過制度化、模糊性和恐懼感來控制社會,威嚇和抑制一切可能的不滿、抗爭或舉報行為,反映出國家恐怖主義的操作方式。

當異議被病理化是對人權的踐踏

在全球化資訊迅速流動的今天,試圖壓制異議並用官方話語否定外界調查不但無法消除疑慮,反而讓制度缺陷暴露在世界眼前。是否有更多獨立第三方調查、更透明的法律程序與真正尊重醫學專業的精神健康制度,是衡量一個社會是否真正尊重人格尊嚴與基本人權的關鍵。沒有透明與信任的制度,恐懼與懷疑將延續;當異議被病理化,言論自由與公民社會空間也逐步萎縮。對於每一個渴望真相與正義的公民而言,這些個案並非只是個別悲劇,更是制度性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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