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陳之漢日前於開直播時,脫口說出「把賴XX狗頭斬下來」等言論,引發是否涉及國安相關法令的爭議。此案,刑事局已報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將交由重大刑案專組統籌蒐證與程序處理,不排除傳喚陳之漢到案。
對此,總統府表示,台灣保障言論自由,但自由並非無限擴張的權利,任何涉及暴力或威脅國家元首安全之言論,均屬法律紅線,呼籲社群發言應自制,勿挑戰法治界限。而賴總統也出面強調,台灣這時候需要的是愛心、團結,而不是發表仇恨言論、甚至訴諸暴力,這對國家沒有好處。

撇開政治立場,館長這番言論,您覺得合宜嗎?
筆者還是得再三強調,任何侮辱或威脅國家元首的言行,都該給以嚴厲的譴責,這不單單涉及到是否違反法律的紅線,即便回歸到道德的界線,過激的行徑都不該被姑息。捍衛國家元首的尊嚴,無關乎您是否喜歡其人,而是出於對國家制度的尊重。當然,您或可說賴桑是40%少數選出來的,復以歷經大罷免結果的再度印證,都足見賴的領導,沒能獲得多數民眾的肯認。但國家的制度擺在那裏,他確實就是我國合法選出的總統,您可以不認同他,但作為國民,您還是不得不承認他統治的正當性。
基此,任何企圖顛覆國家元首的舉措,倘若證據確鑿,都該嚴懲不貸,這是國家維持良序社會的基石。要不,您想想,萬一元首真有個甚麼閃失,國家瞬時陷入無政府狀態,懸缺下來的領導者懸缺,您覺得藍綠白擺得平麼?絕對紛擾不休,則國家何以為繼。

然而,回顧台灣一路走來的民主史,諸如侮辱國家元首的言行,還少嗎?或許情節輕重有所程度上的差異,但羞辱總統的那份企圖,卻是如出一轍。
就以館長的言論內容為例,除了其聲稱附和中國的斬首說法外,最具侮辱性的字眼,莫過於是「狗頭」。但替大家喚醒記憶,在馬英九執政時期,因著其名字諧音而被罵成是「狗」的案例,還少嗎?
不僅如此,光是罵還不夠,丟雞蛋、吐口水、扔書、丟鞋樣樣來,有哪個案子比照綠營當下的大動作、被依違反國安理由偵辦呢?就以丟鞋為例,主事者乃「908台灣國團體」總會長王獻極,以及「公投護台灣聯盟活動」執行長賴芳徵,當時被依強制罪、妨害合法集會罪起訴,最終以言論表達自由為由,無罪定讞。
當時的綠營,不也都覺得好棒棒麼?怎麼昨是今非,現在只是罵一罵,就成了國安問題了呢?還是覺得彼時馬英九只剩9.2%,完全沒有了統治的正當性,所以「丟鞋無罪,扔蛋有理」呢?假若真是如此,那麼,哪一天賴桑如果支持度如果也僅剩個位數(您覺得這可能性,還遠嗎?),屆時有人如法炮製,也請不吝給予掌聲哦!

當然,今昔對照,藍白支持者或不免認定這又是一樁「雙標案」,但坦白說,這種侮辱國家元首的情事,本就不該姑息。當年馬英九總統選擇以和為貴的方式處理,頻頻打罵由人的態度,其實對國家制度的維繫,顯然是有害的。難得今日民進黨願意將類似行徑全部嚴厲究責送辦,選擇堅定捍衛國家元首的尊嚴,基本上還是給予肯定。但假以時日,等到自己哪一天又走下執政舞台之際,可別又把國家元首黑得一文不值,再一次無限上綱言論自由的尺度。有沒有雙標、是不是雙標黨,大家就等著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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