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恆春斷層帶上已經運轉四十年屆期除役的危險老舊核三廠機組,是漠視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更是極度不負責任的作為。對於比鄰核三廠的屏東居民,好不容易才盼到核電廠正在除役拆廠、地方或將有新的發展,竟然又因立法院通過民眾黨與國民黨聯手提出的「核三延役」公投案,讓其主文:「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再度成為屏東人的夢魘。
屏東人正在承受一場假「為台灣爭口氣」之名,行「不公不義犧牲屏東」之實的「假議題」公投。政客們試圖操弄民意、壓迫地方治理的作為,我們不能漠視。
無論是從公共利益出發、或是為經濟發展的理由,即便是編列了大量的回饋金來補償損失,也都必須要去嚴肅回答的問題是「為什麼已屆期除役的危險老舊核電廠還是要繼續運轉?」;有些人士也會天真的認為「核廢料就繼續放在核電廠裡面就好啦!」。對屏東人來說,要他們再接受、再忍耐大量核廢料的繼續貯存,真的是情何以堪?如此作為與目前《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一條條文所開宗明義要落實的「世代正義」、「環境正義」以及「公正轉型」,也無一不是背道而馳。
核電是不能永續再生能源,其所需的鈾礦的蘊藏量有限,隨著蘊藏量減少,其價格會越來越昂貴。鈾礦的開採和提煉,核子燃料的製備和輸送,核電廠的興建和運轉,核廢料的處理和處置,都會有傳統污染物、二氧化碳和輻射汙染產生,不是乾淨、無碳的能源。核廢料仍無法妥善處理和處置,將成為後代子孫長久的負擔。核電廠的運轉都曾產生重大事故,無法保證未來不會再發生,更不是台灣減碳或能源問題的解方。
核三緊鄰恆春斷層,核子反應機組座落於斷層影響地帶,並不符合國際最新的建廠安全標準,只是當初沒有發現。我們很幸運,四十多年來該廠沒有因地震而發生核災。儘管如此,從過去的營運紀錄可知,核三的違規、異常事件及事故很多。例如汽輪機氫氣爆炸、3A等級的電廠全黑事故、輻射水外洩污染海灘、溫排水造成珊瑚白化、火災頻繁發生、維修工人受到傷害等。再者,核三廠依照四十年運轉壽命設計的老舊設備,若繼續使用,設備和材料的劣化將會導致更多故障事件發生,重大事故的風險將會更高。我們不應抱持僥倖心態,而政治粗暴的核三重啟,更是拿全民及後代子孫的安全當賭注。
對於這個不公不義的全國性假議題公投,我們豈能任由它在藍白政黨的政治操弄下,便讓屏東人來獨自承擔。因此,筆者呼籲全國公民應該共同挺身而出,理性聲援屏東,對抗操弄與恐懼,一起對「核三延役」公投案投下「不同意」票。
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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