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民主社會中,言論自由之所以被奉為核心價值,不僅因其保障人民批評權力的基本權利,更因其構成公共討論與多元價值共存的制度基石。然而,近來台灣社會接連出現與政治言論相關的懲治事件,不禁令人憂心:國家是否正逐步越界,將「國家安全」的抽象名義轉化為具體審查與處分的正當理由,並對言論空間施加實質干預。從陸配亞亞因發表統派言論遭撤銷居留、到北一女教師區桂芝接受中國媒體訪問而遭陸委會公開「關切」,再到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與多位學者集體聲援反對思想審查,這些事件共同勾勒出一個值得警惕的趨勢:政治立場與言論內容,正在成為政府評價與處分人民的依據。這樣的趨勢,無論是出於政策防衛、選舉考量或國安邏輯,實質上都在測試我國憲政制度中保障自由的韌性與底線。
憲法第11條明文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這項權利,不只是法律文字中的一則保障,更是在國際人權法中被普遍視為民主憲政不可或缺的條件之一。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34號一般性意見中明確指出,對政治言論的任何限制,必須符合「法律明確性」、「必要性」及「比例性」三項條件,特別在涉及國家安全時,更需舉證其言論構成「直接且即時的威脅」(direct and immediate threat)。然而,目前所見的政府處置,是否真正經過這樣的比例與必要性檢驗?例如亞亞的言論是否構成危害社會秩序的即時風險?區桂芝的媒體訪談是否跨越了法律應有的紅線?更重要的是,這些處分是否在事前經由中立機關的審查、當事人是否享有程序保障與申訴途徑?當國家機器以行政手段直接回應特定政治言論,卻缺乏透明程序與司法監督,將難以排除其政策動機與政治導向的質疑。
司法機關在此情境下,應扮演極為關鍵的角色。作為憲政體系中最後一道防線,法院不應僅是消極地「依法辦理」,更須在憲法原則下積極審查行政權是否踰越界線。尤其當行政高層公開主張「言論自由若過度放縱,應予刑罰矯正」,這樣的論述早已超出理性治理的範疇,開始滑向言論懲治的危險領域。此時的司法院,若無能力提供制度性對抗與修正,將讓整個社會陷入一種「不敢言、不願言」的寒蟬效應,進而瓦解言論市場的多元性與批判性。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這種以「國家安全」之名施行言論管理的現象,往往不是始於一紙法條或單一個案,而是從社會氛圍與政治語言的轉向開始。當某一立場被集體污名化,當特定言論被歸類為「親中」、「統派」,進而與「敵對勢力」劃上等號,政府就取得了用行政與法治手段懲治異議者的正當化基礎。這種政治語境的變化,是最值得警惕的民主倒退訊號。因為在真正自由的社會中,人民有權支持或反對任何一種政治立場,這種自由本身才是區分威權與民主的分水嶺。
在臺灣,統獨議題本來就高度敏感,歷屆政府普遍以「擱置爭議、追求共識」為基本原則,在維持現狀的基礎上避免社會撕裂。然而,近年來政府選擇積極操弄政治正確的界線,透過輿論審判與行政懲罰將某些立場「非法化」,實質上是在製造社會分裂與意識形態對立。這樣的治理模式,雖然短期內可能帶來選舉動員的紅利,但長期而言卻會侵蝕民主制度的核心價值,使國家逐漸走向思想一致的「單聲音體制」。此外,這類政策導向也可能對外造成嚴重後果。當臺灣以民主制度自我定位、爭取國際認同時,若其內部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出現倒退,將使得民主承諾失去說服力。國際社會觀察台灣,不只是觀察其選舉制度與政黨輪替,更在意其能否落實少數意見的保護、多元聲音的包容與制度上的公平正義。若政府一方面主張捍衛自由價值,另一方面卻逐步削弱言論與思想自由的實質空間,將嚴重影響台灣在國際上的道德與法治形象。
最後,民主政治從不只是形式制度的競技場,更是一種對公民尊嚴與基本權利的制度性承諾。言論自由作為這一承諾的根基,不容以任何政治目的加以扭曲。對於一個自詡為成熟民主的社會而言,最能展現其制度自信的方式,從來不是壓制異議,而是容納與辯證。只有當統派可以公開發聲,當與政府路線相左的意見能受到法律保護,我們才真正擁有面對挑戰的韌性。
臺灣必須慎重思考,是否要在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之間劃下一道清晰的紅線。否則,今日以「涉統」為由限制他人,明日也可能以其他理由懲治你我。這不是國安與自由的平衡問題,而是對憲政底線的根本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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