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國家的移民政策為台灣提供借鑑。德國採取技術移民優先政策,吸引高技能勞工並給予公民權路徑,但對非法移民設嚴格遣返措施,強調對等互助與安全。法國則以文化融入為核心,新住民需通過語言與公民考試方可獲公民權,其政策建立在雙邊友好基礎上。瑞典曾以人道主義聞名,接納大量難民,但近年因社會壓力轉向限制,對公民權審查更嚴謹,反映對等與融合的平衡。義大利作為前線國家,面對地中海移民潮,採取強硬邊境管控,公民權授予需長時間居留與貢獻,凸顯對等原則的重要性。這些政策顯示,歐洲以對等為基礎,結合文化融合與國家利益,管理新住民身份。
對等原則是融合的前提,需以歐洲經驗為鑑。對等原則要求權利與義務相符,意味著新住民的融入需基於母國與接收國的相互尊重。有人或許認為,限制公民權不利融合,但歐洲案例如德國與法國顯示,對等是公平的基石。若一國無視接收國主權卻要求特殊待遇,其他新住民難免感到自身努力被貶低。以瑞典為例,其過度開放後調整政策,顯示無對等基礎的融合難以持久。
中國籍配偶的公民權應受對等檢驗。中國籍配偶政策從6年變4年,看似促進融合,實則隱藏危機。在中國放棄武力威脅並承認台灣為獨立國家之前,中國籍配偶應僅限於居留權,而非公民權。這不是排斥,而是對等下的必要考量。若無對等基礎,恐讓台灣民主被操弄,影響多元融合。中國不認台灣,我們就不能認其國民為公民,這是理性且公平的立場。
現實挑戰顯示,公民權需謹慎授予。公民權不僅是身份認同,更是選舉權、參政權的延伸。在中國不承認台灣主權的情況下,單向賦予公民權恐讓融合淪為滲透工具。歐洲的前線國家如義大利,對非法移民設高門檻,確保本地多元性,台灣可從中借鑑。台灣應提供居留權,讓中國籍配偶參與文化生活,但公民權需待中國展現誠意:承認台灣主權並停止武力威脅。
台灣應借鑑歐洲堅持對等以促進融合。這場爭論不僅關乎政策,更關乎新住民的文化未來。對等原則告訴我們,融合與主權相輔相成。以歐洲新住民為例,其母國多與接收國互認,公民權的取得反映雙邊友好,反觀中國不承認台灣,若無對等基礎,其配偶的融入難以公平。台灣作為多元社會,必須在包容與安全間找到平衡,以保護所有新住民的融合環境。
楊聰榮(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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