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外交國防及財政委員會今(26)天第二天初審遭在野黨多次封殺的軍購特別條例草案,朝野仍難有共識。對於國民黨和民眾黨先前以「嚴審」為由將軍購案擋在程序委員會無法進入實質審查程序,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以「軍購案三大謬誤」為題發文寫道:「最近很多網友會留言或私訊說:『暐瀚哥,誰在擋軍購?大家都支持軍購!嚴審軍購不等於擋軍購』。很好,既然『大家都支持軍購』,那就在『支持軍購』但『必須嚴審』的前提下來談談,這段時間有關軍購的『三大謬誤』。」

黃暐瀚指出:「1、付委不是放行,藍綠白三種版本目前已經付委討論,後續還要表決,這足以證明『付委不是放行』,更證明當初把條例擋在程序委員會,根本莫名其妙。2、條例不是預算,請大家隨手查一下過去送到立院的『特別條例』。『治水特別條例』、『馬太鞍溪特別條例』、『花東特別條例』,哪一個不是『幾張A4紙』?哪一個條例過了之後,就能直接動支預算?不可以。條例只是法源,匡列預算上限與使用時間,之後還得根據法源編預算,送立院,再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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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續指:「3、特別條例不只對美軍購,這次的特別條例全名為:『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不叫『對美軍購特別條例』。國防部早已公開說明有三千億是『國內產製』,加上去年美國公布三千多億,剩下的六千億,軍方強調在美國國會被告知之前,『不能說』。『不能說』不代表『不存在』。如果真的『不存在』,凌濤(代表朱立倫)跟盧秀燕為什麼會提九千億?顯然他們知道,後續還有約六千億的對美軍購項目『尚未公布』。」

黃暐瀚補充,第二謬誤已說過條例不是預算,讓條例有辦法最高匡列到1.25兆不代表之後預算就必須同意動支1.25兆,等到美方告知國會,發價書自然會有細目出來,過程完全不影響在野黨嚴格把關。他直言:「這篇文章是寫給『真心支持國防,但希望嚴審』的國人朋友看的,如果你也跟我一樣支持軍購,那就一起呼籲立院照規定嚴審速審。當然,如果你是打從心底覺得軍購不必要,你也不支持的,那就拜託大方明說:『我反對軍購』,不要在那邊假裝要審,又一直拖延,看了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