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近期推出的洗錢防制法子法「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目的在從根本上打擊詐騙集團的不法金流管道,特別是針對人頭帳戶的使用。這項法律的施行被視為政府積極回應詐欺犯罪一項重要政策,以削弱詐騙集團的操作能力。然而,這一措施是否會導致負向邊際效果或副作用,如更嚴重拘禁和暴力傷害犯罪問題,值得深入探討分析。

    值得警惕的是,隨著法律手段的加強,詐騙集團可能採取更加極端的措施來保護其不法利益,包括對人頭帳戶持有者進行更嚴格甚至殘忍的控制。這不僅嚴重侵害個人自由和人權,還可能將詐騙犯罪推向更加隱蔽和專業化的境地,增加打擊工作的難度和複雜性。這種反效果,或所謂的負面邊際效用,可能使得法律保護人民生命身體的基本初衷變得自相矛盾。

    詐騙集團為逃避法律追踪,可能會更廣泛地利用金融及電信全球自由化複雜的金融操作和技術手段,例如跨境轉賬和利用加密貨幣去中心化特性,及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監管相對較弱,將這些不法資金轉換成虛擬貨幣,這可以通過在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開設匿名或偽造身份的賬戶來完成。這種做法不僅對法律和金融監管機構構成巨大挑戰,還進一步突顯了司法追踪和監管的技術困難。

    另外在行政院公布的打詐綱領1.5版財務報告顯示,超過70%的預算投資於設備購置,而對人力資源的關注卻相對不足。這種資源分配的失衡引起了基層檢察官的質疑。設備固然重要,但沒有足夠的專業人才來操作這些設備,其效用將大打折扣。如此高的資金投入,如果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運用,無疑是資源的巨大浪費,也難以達到預期的打擊詐騙效果。

    由以上得知,政府在打擊詐騙犯罪的思維仍舊倚賴偵查面向戰術作為,也就是把重點放在「詐欺供給面」,至於在「被害人需求端」仍僅以宣導防詐資訊為主,近年為增加宣導效果,動員網紅等知名人物參與宣導活動,在防制詐欺犯罪工作上確實也讓民眾看見政府所展現的努力,但在「宣導詐欺犯罪工作」現實上仍有其盲點,廣度及深度之力道是否夠?被宣導對象是否均同一族群?宣導資訊內容能否確實內化成防詐意識並成為抵擋詐騙能力?

    為了從根本上提高民眾對詐騙犯罪的認識和防範能力,必須將數位安全素養教育(防詐意識)及法律認知納入各級學校教育課綱體系中。當數位安全意識不足時,即使政府加大了打擊詐騙的力度,也難以從根源上遏止詐騙活動的發生。這凸顯出當前政府打詐策略亟需跳脫既有思維的戰術框架!

文:范振家/管理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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