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代表的是一個無辜的生命被蹉跎,受害者無法得到正義,真正的加害人卻逍遙法外。

   轉型正義也是UN的普世價值,太極門案件就是1996年政府威權體制餘毒,以刑法及稅法同時迫害人權的典型案例。蔡英文總統也於2017年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聯合國(UN)秘書長古特瑞斯(Antonio Guterres)曾表示:「聯合國誕生於希望。」、「現在,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須要在世界的每一個角落貫徹《聯合國憲章》的價值觀和原則。」,目前媒體關注政府落實轉型正義,平反冤案,這也是國際人權關注的焦點,例如「法稅228」指標性案例太極門假案,已六度提交至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應藉由轉型正義,還原真相、歸還財產、回復名譽,才能正確回應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證實台灣是真正民主、自由與人權的文明國家,是《聯合國憲章》的行動支持者。

 

  從國際教育的角度來看,冤案平反也關乎社會正義教育的台灣經驗實踐,因這牽涉到台灣整體的國民素質。當台灣人民看到不公平、不正義的時候,要多一點積極性行動介入;就好比台灣期待國際社會助力,把這些道德支持的力量轉化成為國際議題票決之時刻。

 

  再從微觀個人信仰。社會正義實踐、巨觀社會信任感的互動關係來檢視,因善人行善卻受冤被害,會讓人在信仰中出現最嚴重的危機,發生善人行善卻得惡報的矛盾現象,也因善人得惡報的矛盾現象摧毀人類對信仰的基礎,會讓社會大眾失去行善行義的信心,最後不只是個人性信仰危機,也會成為更大的社會信任危機!

 

  故筆者認為了善人遭到受冤惡報隨後的平反善報,不只停留在「善惡有報」的口號宣傳,而是由另一大群共同信念的善人,團結合力去行動介入的現實成果,介入平反行動不是閒閒無事逞英雄,而是不論微觀和巨觀層次,介入平反冤案都能堅固個人信仰和社會信任。

 

    筆者認為實際行動救援冤錯案件的無辜受害者,並致力推動冤案研究與制度改革,是能夠建立防錯、糾錯的機制,從源頭減少冤案的發生,對台灣這個國家的文明發展,百利無一害,最後筆者分享一個真實故事,筆者記得曾擔任過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及法務部部長陳定南,其看到故鄉有恩師受冤被詐騙六十多萬,當時,陳沒錢仍是想盡辦法幫老師募款和捐款,行動彌補恩師的損失,這正是陳所關注平反冤案的社會正義教育精神!

文.張天泰  (政治工作者、教育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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