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媒體經常報導的性騷擾案,因侵害者具有黨政高層身分者為數不少,故引起台灣社會高度關注,這些案件自然也就成為此次總統及立委選戰,各政黨之間攻擊、防禦的焦點,如果我們仔細觀察這些位居黨政高層身分的人所犯下的性騷擾案,就會發現他們都具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這些侵害者都只將被侵害者當成「工具」,不同時把他們當成「目的」看待,強迫他人的意志屈服於自己的意志之下,是侵害他人人格尊嚴的行為,這種行為與普遍台灣人民的意志法則無法共存。
另一方面,就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領土包括「大陸地區」領土、人民包括「大陸地區」人民而言,這部中華民國憲法,顯然否定台灣人民是國家主權者的身分,所以這部中華民國憲法也是只將台灣人民當成「工具」在使用,不將台灣人民同時當成「目的」看待,這是一部侵害台灣人民的人權的憲法,與普遍台灣人民的意志法則也是無法共存。
而那些阻撓或不積極參與由台灣人民自己制定新憲法的人,因為他們的阻撓與不參與的結果,使中華民國憲法繼續存在下去,他們也就都成為侵害台灣人民權利的共犯,這種阻撓與不參與的行為,是一種與普遍台灣人民的意志法則不能共存的行為。
而就實際侵害台灣人民權利的深度及廣度來看,中華民國憲法侵害台灣人民權利的嚴重性,並不輕於因性騷擾而受傷害的人民,但因目前各政黨都要繼續維持<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因此有關中華民國憲法侵害人權的問題,與黨政高層普遍犯性騷擾案之間關聯性的探討文章較少出現,媒體的報導也因此顯得相對的少很多。筆者因此嘗試探討那些阻撓台灣制定新憲法且又實施性騷擾的黨政高層人士的內在存心,並提出一個假設,如果要能夠逐漸地降低性騷擾案件的發生數量,唯有制定台灣新憲法才有可能辦到。
就一般地觀察來說,阻撓台灣制憲且實施性騷擾的黨政高層人士,這些人士的人格有一個相同的特徵,即具有野蠻、不文明的「惡質」人格特徵,也就是說,這些人都只以「力」,而不以「理」來看待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關係,並且在自己的「力」大於對方的「力」的時候(例如選舉勝選,突然位居高位,掌握權力,男性對於女性、長官對於下屬、統治者對於人民等),他們便使用「力」來壓制對方就範,而受害者想藉由現存的<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來救濟自身的權利的損害,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這個<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如上所述,它視台灣人民只是國家中「部分的人民」,因而否定台灣人民是國家主權擁有者的身分。
中華民國的統治者與台灣人民的法權關係,依據這部憲法,統治者有如一個「只享有權利、而無需負擔義務」的上帝,台灣人民對統治者來説,則有如一個「只能負擔義務、不能享有權利」的奴隸,台灣人民在這部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下,只能被當成統治者權力使用的工具,也就是說只是一個「權利的客體」,不是同時被當成「目的自身」的「公民」,即「權利的主體」來尊重與對待,台灣人民在這部憲法中,只能有服從有「力」的統治者的命令的義務,並面對有力的統治者,台灣人民並無任何權利可言,這與普遍台灣人民的意志法則是無法共存的。
這個<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存在,目的並不是在「保障」、而是在「侵害」台灣人民的自由、人權、尊嚴,因此那些黨政高層人士,膽敢肆無忌憚地對被害人做出性騷擾及侵害人權的行為,就是憑藉著這部已被習慣使用的、反民主的、只講「力」、不講「理」的<中華民國憲法>,而在暗地裏或甚至明目張膽地,縱其私慾,幹出侵害台灣人民人權的勾當的。
當這些中華民國的黨政高層人士的性騷擾案一一的被揭發出來的時候,就更曝露出<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邪惡本質,因此為了使性騷擾及假藉國家公權力而侵害人權的不法案件發生數量能夠逐漸地減少,台灣人民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必須以行動相互強制對方,一起來制定一部能夠保障每個台灣人民的外在自由和諧並存的憲法,也就是行使每個台灣人民普遍立法的權利,強制每個的台灣人民(包括那些做出性騷擾的黨政高層人士)聯合起來,制定一部與普遍台灣人民意志法則能夠共存的憲法,來保障每個台灣人民的權利,這是目前台灣急需開始著手進行的工作。
因為只有在這樣一部由台灣人民自己制定,自己遵守的憲法,才能使每個人(包括統治者)具有服從憲法的「義務」意識,這樣一部由台灣人民自立的憲法,也才能夠限制統治者的權力,防止其濫用自由,而達到真正保護每個台灣人民的外在自由的目的,而根據這部台灣人民自定的憲法所制定出來的性騷擾防治法,因為它是出自台灣人民普遍聯合意志所制定的法律,因此對於這些不法行為,便具有無條件的約束力。
因此,只有在憲法及法律是出自台灣人民的共同自由意志所制定的條件之下,每個台灣人民(包括國家統治者)才會更主動守法,約束自己的外在行為的自由,以便與其他每個人的外在自由和平共處,這樣才能夠逐漸降低國家的公權力侵害人權以及性騷擾等不法行為的發生。
所以「制定台灣新憲法」,是使台灣脫離人人只講「力」、不講「理」的野蠻、不文明的互相侵害的狀態,而進入人人講「理」、守「法」的文明法治狀態的不二法門,因此筆者最後呼籲,那些性騷擾案件的受害者,以及所有關心性騷擾及假藉國家公權力侵害人權事件的有道德良心的人們,在這次總統及立委的選舉中聯合起來,用手中的選票強制那些具有惡質人格的黨政高層人士,一起來推動「制定台灣新憲法」,因為這樣做不僅能夠有效地降低性騷擾及假藉國家公權力侵害人權的事件發生的數量,這更是每個想免除不公、不義的台灣人民無法逃避的責任。
文:[2024台灣新憲法運動]發起人楊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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