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張制定台灣新憲法,而宣佈參選高雄立委的前民視董事長、喜樂島聯盟主席郭倍宏,在其個人的臉書上連續發文指出,4月15日下午五六點鐘,他在住家高雄美術館附近和人握手發傳單,沒有大聲喧嘩,沒有大聲公,更沒有在LA RUE 文創設計公司承辦的市集內擺攤,突然現場來了五六名彪形大漢戴著頭盔的高雄鼓山分局的警察,把他團團圍住刁難,說有民眾檢舉,他違反道安條例,影響行人用路安全,還語出恐嚇挑釁看他是否敢再靠進一步。郭倍宏表示,當時如果掉落陷阱,極可能當現刑犯立刻處理。
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對此則回應說,是郭倍宏在管制區發海報,承辦市集的主辦廠商LA RUE 文創設計公司的執行長洪健哲先生勸離他二次,他不聽,洪健哲才向警方檢舉。警方接獲檢舉才前往現場了解,確認沒有違規狀況後,就回到崗位繼續執行交整勤務,並沒有限制郭倍宏行動自由,也沒有驅趕他離開。
警分局長陳奕良又說,沒有這麽嚴重,是他反應過度,警察的頭盔只是安全帽,沒有特別用意。他又澄清,現場警方並非是包圍,只是站的比較靠近想了解現場情況。我們應該不要在包圍這兩個字上著墨。
對於鼓山分局長陳奕良的說法,郭倍宏在臉書上反駁說,首先,我們發海報的工作人員距離該市集至少500公尺遠,洪健哲有千里眼看得到我們?根本沒有所謂的管制區,人行道有管制區?我方人員遠在500公尺外,跟該主辦單位辦的市集八竿子打不著。我則是在路邊跟人打招呼,我們的工作人員發海報遭警方刁難,我聞訊後到場不過幾分鐘時間,警察看到我,立刻再回頭,「烙人」來將我團團包圍住。當時,我們已經退讓到美術館街角,我向民眾握手寒喧,警方卻大批圍上來 如「烙兄弟」一樣,當場把選民嚇跑了。
郭在臉書上又說,到底整件事有多荒唐?據內部消息,今天上午,於15日在美術館週邊承辦市集的主辦廠商LA RUE 文創設計公司執行長洪健哲先生,遭到陳奕良分局長約談,威脅要求洪健哲做偽證。要洪對外說我們在管制區發海報,還說主辦單位的工作人員上前勸導我二次,我不離開才會報警。我不在現場,如何勸導我二次?請記住,發海報的是工作人員,實在夠鬼扯的了。
郭倍宏也因此帶著他的V怪客手持著寫上:「請出示檢舉電話通聯紀錄」、「新白色恐怖復辟」、「還我握手、發傳單權力」、「六個警察包圍一個小老百姓,這樣對嗎?」、「人民有握手、發傳單權力」、「警察勿淪為政治打手」等標語的牌子到鼓山警分局,要求警方說明清楚。高雄警局對此則回應,希望郭提告,郭則回應,既然如此,只好順應「警意」,一定提告。
我們從以上事件發生,雙方當事人郭倍宏與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互相指責的對話內容及所提供的現場照片,筆者認為,警察的作為已侵犯到郭倍宏想藉由發傳單、與人握手寒喧,表達自己的參選理念的行為自由,理由是:
警察到達現場,既然發現郭本人及其團隊,並無在行人通行處設攤妨礙行人通行、或使用車輛擴音器或大聲公擾亂民眾安寧,或有藉由發傳單或打招呼騷擾民眾等違法事實,只是單純的與民眾打招呼、握手寒喧、發傳單,並無妨礙民眾的行為自由,也就是說,當時郭的握手寒喧與發傳單的行為自由,與在場民眾的外部行為自由,並沒有發生任何衝突的現象,而且是大家都可以和平共處,這時如果有人對郭的自由行為進行任何的干涉或阻礙,就是對郭本人的自由造成侵害的人。
所以,當警察到達現場,看到這個和平的現象,這時警察就應立即回到崗位繼續執行交整勤務,不應該再接近郭的正在發傳單的團隊,藉口「說明」有人檢舉之事,使得郭的工作團隊發傳單的自由受到警察的干擾而中斷,連帶也使得正在他處與民眾打招呼的郭本人,聞訊中斷與人打招呼,不得不趕過來了解原因,而在郭本人趕來時,郭也不是現行犯或通緝犯,警方也不應該再呼叫5、6名彪形大漢戴著頭盔的高雄鼓山分局的警察把他團團圍住刁難,如「烙兄弟」一樣,當場把選民嚇跑了,還語出恐嚇挑釁看他是否敢再靠進一步。警察這些作為,顯然濫用權力,侵害人權。
雖然事後鼓山警分局辯稱「現場警方並非是包圍,只是站的比較靠近想了解現場情況」、「並沒有限制郭倍宏行動自由,也沒有驅趕他離開」、「沒有這麽嚴重,是他反應過度,警察的頭盔只是安全帽,沒有特別用意」、「雙方認知有差距」,但警方這些狡辯之詞,均無法掩蓋他們已經濫用公權力,侵害人民自由的事實,完全不值一聽。
如果事情進一步有如郭倍宏所稱:「於15日在美術館週邊承辦市集的主辦廠商LA RUE 文創設計公司執行長洪健哲先生,遭到陳奕良分局長約談,威脅要求洪健哲做偽證。要洪對外說我們在管制區發海報,還說主辦單位的工作人員上前勸導我二次,我不離開才會報警。」
那麼此事件對台灣社會的傷害的嚴重性,就不可以等閒視之,對高雄市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個人來說,如果真的威脅人民作偽證,這是傷天害理、違背自己的良心的行為,此陰影將永留在其內心,揮之不去,使自己受到他自己良心的指責,將使得自己瞧不起自己。
而對社會大眾來說,充當人民保母,受人民尊敬、信任的警察,卻反過來脅迫人民作偽證,人民日後將對警察的作為產生懷疑,不再完全信任,內心不再有敬重之感,且日後也將因此引發更多的社會暴戾之氣,整個台灣的社會治安也將付出更大的代價。
但話說回來,如果真有分局長強逼人民作偽證之事發生,因為做這種事,所產生的禍害是如此之大,一般來說,這絕不可能是分局長個人「所能」及「所願」作出的決定,背後一定有更高的層級在操弄,這種事才有可能發生,因為此事件的受害人郭倍宏,他為使國家公權力真正能夠落實保障人民自由、人權、尊嚴的目的,他與那些台灣的其他政黨主張,要維持現有的侵犯人權的《中華民國憲法》不同,而是主張須制定一部台灣新憲法,才能落實限制國家公權力的執行,包括警察權力的濫用,唯有這樣才能確保每一個台灣人民天賦的自由、平等與尊嚴,在台灣這片土地上落實生根,他也因此宣布將代表喜樂島聯盟在高雄市參與2024年的立法委員選舉。
郭倍宏所抱持的理念,及為實現此一理念所採取的和平的發送傳單及與人打招呼寒喧的行為,理應受到警察公權力的保障,怎麼可以反過來對他進行無理的阻擾呢?鼓山警分局如此作為,豈能不令人聯想到「警察淪為政治打手」之嫌疑嗎?
此事件雖然雙方決定進入司法程序,由法院作裁決,但就如郭倍宏在臉書上所說,不排除社會的審判即將開始!
文/楊西宗 《2024台灣新憲法運動》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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