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在「二二八」前夕會見受難者家屬,被外界形容此舉乃為相關紀念活動正式到來前「提前拆彈」,避免當天有任何「一發不可收拾」局面,「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主政局處、文化局長蔡詩萍更用「不能閃躲的命運與責任,為蔣市長這場名為「一堂關於二二八的課」作政治定義之註腳,還為賦新詞強說愁般地自問:「誰叫他,姓蔣呢?但誰又要叫他當選了台北市長呢?

作為民主法治國家,無人能強迫他選不選市長,甚至除了他那執意「認祖歸宗」的老爸蔣孝嚴之外,也從來沒人強迫他要姓「蔣」(反而更多人質疑,他到底有無資格姓「蔣」,蔣家更從未有人對其「認祖」感到歡欣),將「自找的命運」稱作是「不能閃躲」也罷,但他究竟準備擔負什麼「責任」?

去年四月,他拋出將中正紀念堂改名「台灣建設紀念館」,卻在隔月批評當時促轉會針對該處之轉型中長程計畫是「吃飽太閒」、「既有基礎不容改變」,同年九月更婉拒參加由民間團體舉辦之中正紀念堂轉型座談會,並嗆聲「拆除銅像不是迫切的市政議題,不應製造社會對立仇恨」,和他的「堂哥」蔣友柏15年前反對銅像的立場完全相反(蔣友柏當年更曾意有所指地說,蔣家也都沒有選擇靠邊站,選邊站的都是有自己政治利益的人)。

生活在台北的死難者遺族,每天往返台北市區時,都得經過一座中國式園林,裏頭巍巍莊嚴的銅像,正紀念著給他們家族帶來厄運、支離破碎的始作俑者,作為城市的大家長,難道在直面他們的時候,會控訴這群人「不應製造社會對立仇恨」嗎?

而蔣唯一曾有的轉型正義「實績」,即其曾在任職立委期間的2021年,提出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下稱〈回復條例〉)修正,要求政府返還兩蔣威權統治時期不當沒收的人民財產,一度成為政壇焦點,其父蔣孝嚴還稱讚「與時俱進」,但去年五月該法案各版本表決二、三讀當天,蔣僅因自己的版本未進入院會,索性請假未出席,形同將當年自己所提出、並予以關注的「轉型正義」消費殆盡後,便棄之如敝屣,一如他在2017年表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時,在某民進黨團修正動議時按下「贊成」引起媒體關注,但也被發現該案其餘六十三次表決,蔣皆和國民黨團立場如出一徹,多次反對公開真相。

新版〈回復條例〉已於去年三讀,並在今年本月正式施行,我們更未看到蔣市長有責成哪個局處,要為設籍台北市的政治受難者遺族,給予進一步的行政或法律協助。「轉型正義」對這位自稱「蔣家第四代」來講,完全不是個事,就是他吸引眼球、博取關注的方式。

此外,其雖有「自找的」蔣家包袱,卻毫無「替蔣家發言」的代表性,讓他這條路注定充滿侷限、顛波難行:他難以講出不見容於「蔣家」之發言,否則引起不滿,「內戰」的代價肯定掀起連他自己都難以預測之風波(就像蔣孝嚴當年反對蔣方智怡規劃「兩蔣」遷葬奉化,批她「好像沒有家長一樣、隨便發言」),而他作為「蔣家」目前唯一尚在從政者,各界對「蔣家」不滿的新仇舊恨,自然又得往他身上發洩。

這也是為什麼,他得趕緊在「二二八」前夕,利用受難者家屬的敦厚,上演一齣和解傾聽的戲碼,一反上回慈湖謁陵時「眼睛起霧」之類的煽情言詞,這回蔣被包裝成一位傾聽者,但未有任何承諾或具體表態,力求在「起手式階段」,絕不能行差踏錯。

但坐擁行政資源與政治高度的蔣萬安,若在「轉型正義」議題僅止於傾聽,卻未碰觸任何革除威權陰影的精進作為,除了在政治上給個「最基本交代」之外,真能為這社會帶來和解與寬容嗎?想想他過去審查法案乃至於發言聽從國民黨意,甚至面對自己關心的法案二、三讀還能落跑迴避審查與表態責任,當上市長後,用場廉價的「公關秀」消費受難者家屬,繼續傷害「轉型正義」,也許就是他聲稱「就市政層次上能做的事不會迴避」,所唯一願意做的。

亦或是,未來面對諸般質疑,他也只能把蔡局長的名句拿出來,兩手一攤:「誰叫他,姓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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