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晚間,高雄一名19歲男子無照駕駛汽車在高速行駛下與拾荒老翁發生擦撞,老翁遭撞飛數米,當場就沒有了呼吸心跳;而肇事的19歲男子除了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以外,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0~12000的罰鍰;台灣近年來交通事故件數居高不下,沒有通過駕駛執照考試而上路更是危險至極,而無照駕駛只開罰6000~12000不等的罰鍰,對於這樣的罰則上下限,我實在不敢苟同。

18歲以下無照駕駛,1年有3.6萬件違規案件,其他年齡層有15.6萬件,如此眾多無照駕駛上路,不止對其他用路人安全造成危害,對社會安危也有很大的影響;雖然在年初政府拍板希望將罰則提高,但接近今年尾聲,罰則加重的法案依舊尚未通過,我認為在台灣交通意外發生率如此之高的情況下,應該優先並儘快通過相關法案,讓罰則上限增高,用以嚇阻那些無照駕駛的上路者。

在國內安全意識抬頭的時代下,不能再用以往的標準及罰則來約束不守法的用路人,我認為應該與時俱進,將罰則一步步提高,使意外發生率有效的降低,優先考量人民的安全用路權益,才是政府官員該重視的議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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