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裔極權主義研究者漢娜鄂蘭在他的書中提出「平庸的邪惡」這個概念,書中描寫著,在德國納粹統治期間,時任黨衛軍中校的艾希曼因為負責執行運輸猶太人到滅絕營中,而在戰後被以色列政府抓到耶路撒冷接受審判,以違反人道罪起訴,最終被判處絞刑。漢娜鄂蘭全程參與了法院審判這個案件的過程,認為艾希曼只是一個遵從命令的官僚,他所體現的不是「極端的邪惡」,而是「邪惡的平庸性」,艾希曼只是放棄了對於是非善惡的判斷力,而決定去服膺於威權,聽從權威者的指示做出一切可惡的事情。所以就算是最平凡的人也可能展現最極致的邪惡。
 
從這個角度來看太陽花學運時,擔任中正一分局局長的方仰寧,2014年,仍然是馬政府擔任總統,國民黨執政時期,323佔領行政院的事件正是由台北市警察局局長黃昇勇、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擔任總指揮,所以在323所引發的所有衝突方仰寧理應承擔「部分」責任這是無庸置疑的,後續由公投護台灣聯盟等團體在四月十一日號招的「路過」中正第一分局的活動,方仰寧當時表示「往後蔡丁貴再申請集遊,他也不會同意,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也因為方仰寧的未審先判及方仰寧背信自己「不強制驅離」的承諾,導致民眾的怒氣持續升高,在當天蔡丁貴也在新聞上說「曾經問過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到底為什麼要驅離他們?方仰寧則回說是王卓鈞有高層壓力」並且也在事後時任警政署署長王卓鈞表示是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下令驅離,所以過程一切合法。
 
我們可以從這個過程中看到了不論是王卓鈞亦或是方仰寧,都有著典型的警察性格「當權者的命令等於合法且必須貫徹執行」就算將學生打到頭破血流,就算放棄自己的人格、背棄自己的承諾,仍然會遵守當權者的命令。這和漢娜鄂蘭所述的「平庸的邪惡」一模一樣,因為只要遵守政府命令,就算出事了,政府仍然只會輕放甚至不查辦,時任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方仰寧依法執法,不須辭職」,時任台北市長郝龍斌也表示「不會在調查報告沒出來前,在群眾壓力下,就任意要求執法的同仁下台」,可以看到的是當權的國民黨極力保護一個奉公守法,唯他們命是從的人,從這些點就可以看到,方仰寧的背後不是理念與價值,而是權力與服從,所以我並不認為方仰寧到了台南後,真的會展現自己在太陽花學運暴力且背信的那一面,因為他只是一個放棄判斷是非善惡能力的公務員,所以我們也該在罵方仰寧之餘,也不要忘記,追究背後當權者的責任,他們才是元兇。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