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民進黨和蔡英文執政表現的部分台派團體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希望支持呂秀蓮、彭百顯的連署人數可達規定門檻,藉由參選人的政見論述,讓更多台灣人對「中華民國的法定位真相」能有正確的認知,進而對2020年之後的台灣未來前途,能有不同的選擇機會,未料中華民國執政當局不理會民主制度應有之原則,千方百計的刁難和阻擾,使呂彭兩人連署無法達到規定門檻,令人十分遺憾。另一面令人感到欣慰的是,盡管在如此艱困的連署條件之下,卻仍有十多萬台灣人願意挺身而出,可見拙作「2020台灣大選領導人政見救台灣」之構想,是正確的方向,也是值得關心台灣前途的朋友關注,並付諸行動推動之課題。

「正確解讀政見」的重要性。近兩年來筆者曾多次撰文提醒,「正確的認知」是民主程序(全民投票)之前提,因此在全民投票之前,應該先釐清統治台灣超過一甲子「中華民國的法定位真相」。有鑑於2016年蔡英文白紙黑字政見承諾北京「維持現狀」,竟然可以高票當選,並成為三年多來蔡可以理直氣壯,拒絕之後來自本土派不同的訴求聲音,因為蔡說:「維持現狀」才是台灣的主流民意,由此可見大部分的台灣選民至今不知道所謂「現狀」之真相,也同時提醒台灣「正確解讀政見」的重要性。

釐清中華民國的法定位真相。「中華民國政府」是於1912年推翻中國的舊政權「大清帝國政府」所建立,是當時中國合法的新政府。中華民國是政府,而不是一個台灣人可以主張的國家,更不是和中國沒有法關係的另一個國家或政府。

中國政府、中華民國體制和「台灣獨立建國運動」之關係,可以從第二次大戰後說起。當時合法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中國國民黨掌政),於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從日本接收或是佔有台灣。1949年因為第二次國共內戰,中國國民黨敗給於中國境內起義的共產黨而敗退到台灣。雖然中華民國政府因此而失去中國本土大部分的領土和人民的統治管轄權,然由於當時東西冷戰國際政局之影響,中國國民黨執政下的中華民國政府,在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得以繼續代表中國,並出席聯合國直到1971年為止。

1971年是決定中華民國法定位的關鍵年。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是導致中華民國法定位轉變的主要依據。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是1971年10月25日在第26屆聯合國大會會議上表決通過的,是有關「恢復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之決議。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依據此決議,取得原由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擁有的中國席位與代表權。在此之前,中華民國曾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並且由台灣出發,以中國代表之身分出席聯合國安理會。然自1971年至今,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從未宣布要自中國分離獨立,因此1971年之後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因而淪為一個中國之下的非法政權(地方性事實政府),同時也是北京政府可以順理成章繼承、併吞台灣的主要依據。

由於中華民國已從中國的合法政府變成中國的非法政權,台灣人有權利重新選擇台灣未來的法定位。從1996年民主化之後,中華民國台灣當局從未經由民主程序尋求民意,即擅自延續兩蔣時期「一個中國的憲法和外交政策」。2020年是攸關台灣命運的關鍵時刻,台灣人有權利要求所有參與選舉的政治團體和政治人物,向2360萬台灣人公開的、正確的說明「中華民國體制的法定位之真相」,並向台灣人清楚說明所謂的「維持現狀」之真相。

台灣憲法學會理事長許慶雄教授:「台灣已經民主化,民意代表是台灣人選出來的!台灣人要表達建國意志很簡單,民意代表應該表達人民的建國意志,為什麼要採取人民自決投票表達建國意志?可見台灣人不想建國,或不知道還要表達建國意志!所以民意代表才能如此反對表達建國,在此情況下,只推動人民自決投票,很矛盾。重點在:如何使台灣人想建國,或知道還要表達建國意志,宣布獨立」。

2020台灣大選,所有代表中華民國台灣參選之領導人及民意代表,皆有義務於其政見上,確實清楚說明,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現狀」的「真相」,確實說明所屬政黨或參選者,對2020年之後台灣的未來方向之期許,以提供所有台灣選民得以自主性決定和選擇。筆者認為2020年台灣大選所有參選人的政見內容,應該包括以下三大項:

  1. 中華民國之法定位真相說明。
  2. 維持中華民國統治台灣之「現狀」可能產生之後果。
  3. 參選人或所屬政黨對2020年之後台灣未來的方向訴求。

二十多年來,本土台派政黨和政治人物,一心一意只想打倒中國國民黨以取得中華民國體制執政之權力,而選擇「認賊(中華民國在台灣)為父(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之策略手段直到今天,令人感到十分痛心和遺憾。此時此刻,期待由台灣獨立建國陣營所推派之民意代表參選人,可以率先勇敢的在參選的政見上,正確傳達「中華民國是中國的非法政權之真相」,向全體台灣人正確說明 「台灣獨立建國的正當性、急迫性」,提供台灣選民「正確解讀」2020年大選政見之機會。

最後,台灣人不能再任由政治人物欺騙,台灣人民必須在正確認知之前提下,依據「人民自決原則」發動「改變一個中國的憲法和外交政策」(台灣獨立建國)全民投票,一個符合民主程序的台灣獨立建國全民投票之後,台灣才能成為國家,向國際社會展現台灣人獨立建國的決心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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