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海內外的廣東烏坎抗暴事件,從今年9月21日起,至12月21日,整整歷經3個月。起因照例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貪官與奸商合謀奪地,坑害農民,官逼民反。
烏坎村民生猛,拒官府於門外
抗暴期間,村民派出代表與官府談判,官府竟將村民代表投入監獄,其中一名村民代表薛錦波,於關押兩天后,離奇死亡。官方宣佈薛的死因是“心源性猝死”;但看了遺體的死者家屬發現,薛遍體傷痕與血污,明顯是因為酷刑或暴打致死。官府拒不交還薛的遺體。於是,烏坎村民訴求,又增加一項:討回薛的遺體,調查死因,追究兇手。7千村民為薛錦波舉行追悼大會,規模比“党和國家領導人”還來得大。
官府派出上千武警,圍攻烏坎村;烏坎村民生猛,齊心自衛,以木棒、磚頭、農具為武器,奮力擊退官兵。隨後以樹木、土石築起路障,阻止官兵來犯;並成立糾察隊,盤查和防範當局派來的便衣與臥底。
烏坎村民趕走該村共產黨幹部(涉貪的村支書和村主任後來被當局“雙規“),成立了自己的組織:村民臨時代表理事會。這個烏坎村,原是共產黨早期領導人彭湃的故鄉,彭湃發動農民,以武裝鬥爭,建立起第一個共產黨政權——海陸豐“蘇維埃政權”。最早迎來共產黨政權的烏坎村,如今,卻成為第一個趕走共產黨的村。歷史仿佛是一場諷刺。
大量外國記者湧入烏坎村,使烏坎抗暴成為國際事件,無形間,也帶給烏坎村民幾許安全。官府雖借機耍賴,賴上所謂“外部勢力”、“敵對勢力”,但要說馬上鎮壓,又不免有幾分投鼠忌器。
官民對壘,警民對峙。官府使出下三濫手段,對烏坎村斷水斷糧斷電。1萬3千烏坎村民,在存糧僅剩幾日的危急情形下,醞釀突圍,到陸豐市政府請願。
官方罕見讓步,村民相應妥協
就在此時,12月21日,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率領工作組,到達陸豐,與烏坎村民代表、抗暴領袖林祖鑾談判,當即答應烏坎村民三項要求:釋放被捕村民代表;
歸還薛錦波屍體,驗明死因;承認村民自己成立的組織---- 臨時村民代表理事會。
官方讓步後,村民相應妥協。官府撤回圍困烏坎村的軍警,村民則收起抗議橫幅,
撤出村口路障,取消了原定於當日舉行的示威。
烏坎事件的和平解決,村民的奮勇抗爭是關鍵。如果村民沒有持久抗爭,或者,在其中任何一個環節上畏縮、退讓,都不會有後來的結果。當局的讓步,明顯是被動和被迫的,否則,事情不會拖上三個月。
仍須警惕當局秋後算帳
但烏坎村民仍須警惕當局秋後算帳,共產黨內行於此,不僅留有無數前科,而且,具體到此案,當局答應村民訴求,僅有口頭承諾,並無書面協議。針對三條承諾,其一,雖然三名村民代表已經釋放回家,但卻以“犯罪嫌疑人“身份,取保候審,被當局留下尾巴;其二,當局雖同意交換薛錦波遺體,但聲稱要解剖,家屬並不同意。薛遍體外傷,連手指都遭截斷,顯遭酷刑或暴打,何須解剖?酷刑或暴打中,完全可能導致心臟併發出問題。解剖,莫非還是要將死因導向”心源性猝死“的官方結論?其三,承認臨時村民代表理事會,但期限只是三個月,一旦土地糾紛解決
,該理事會仍將被解散。
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雖表示:“群眾的主要訴求是合理的,理解和原諒群眾的一些過激行為,不會追究他們的責任。”但也語帶威脅:如果“繼續煽動村民與政府對抗,死心塌地為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必當追究。”
“死心塌地“、”敵對勢力“這類用語,是中共的老套,連當權者自己都不相信,不過找把柄而已,正如前段時間,汕尾當局妄稱:“有境外勢力推波助瀾,致使本已平息的事件又趨嚴重,改變了事件的性質。”大有化“人民內部矛盾”為“敵我矛盾”之勢。異曲同工,都是預留鎮壓藉口。
富裕起來的民眾,更有維權意識
引人深思的是,不論是先前的東洲村,還是今日的烏坎村,抑或海門鎮,都是相對富裕的沿海地區相對富裕的村鎮,一個富裕的沿海村,往往比內地的一個鎮還要氣派;一個富裕的沿海鎮,往往比內地一個市還要闊綽。百姓因為窮困而造反,這是老觀念;現實中國,富裕起來的民眾,更容易起而維權,挺身抗暴,那是因為公民意識的覺醒,不滿貧富差距,不齒貪官奸商。“不患寡而患不均”,這一中國傳統文化現象,與“人生而平等”的近代世界文明理念,不謀而合。
由此觀之,中南海的唯經濟論、視人為單純經濟動物、動輒唱“民生”高調,並未能抵擋民眾的權利意識,甚至,也未能阻擋民眾的參政意願 —— 角逐“人大代表
”的獨立參選人,今年湧現者,為歷年最多。
除了公民意識的覺醒,沿海與內地農村的人口結構不同,也呈現不同的抗爭力度。在內地農村,多數青壯年外出打工,留下老弱與幼小,面對官商勾結強征土地、強拆房屋,即便有心抗爭,老弱幼小又怎能擔當抗爭主力?沿海農村則不同,青壯年並未流失,還可能有外來人口的補充,一旦抗爭,青壯年就是現成主力,只要齊心協力,如烏坎村民一般,就足以令官府生畏。
汪洋的“廣東模式“見效?
官民各讓一步,烏坎衝突轉入和平解決軌道。一個雙贏的結果,受到外界好評。承認民眾自己選舉成立、而未經(官方批准)登記的民間自治組織,更創下共產黨執政下的先例。在這裡,最值得探究的一點:在中共黨內,有關這一事件的決策,究竟到達哪一個層次?誰是決策人?
代表官方出面談判的,是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但朱顯然不是決策人,而只是執行人,至多有建議權。如果決策人是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可證實汪洋兌現他的開明政策,不願以高壓手段對付民眾。可以追溯到是,在此之前,11月23日,廣東當局出臺新規定,為非政府組織的登記鬆綁。承認烏坎村民自治組織,符合這一規定精神。
更重要的是,如果決策僅由廣東省當局做出,說明地方許可權已充分擴大,“黨中央”不再或無法包攬一切。換言之,中南海或將社會治理權責下放地方,由地方政府負責“維穩“,軟硬由你,只要能解決問題。
坊間熱議並對比薄熙來的“重慶模式”和汪洋的“廣東模式”,前者向左,如文革重現;後者朝右,更加開明。人們懷疑,是否只是表面文章?薄、汪互別苗頭,各自要標新立異,以期先聲奪人,爭取“十八大”上位(政治局常委)?
人們看到,不論重慶還是廣東民間,生活都自顧自地進行,並不受地方官什麼“模式”的影響。就說烏坎村起事,就並非沖汪洋“開明政策”而來。因為,早在江澤民親信張德江掌粵的2005年,同屬汕尾市的東洲村,就大鬧了一場,也是因為官商勾結,謀地害民。警民對峙7個月,結果以官府血腥鎮壓收場。
“廣東模式“不是今年烏坎或海門事件的起因,但卻成為解決兩起民怨的更有效手段。烏坎衝突得以和平解決之後,海門抗議,也在當局保證不再興建電廠和答應釋放被捕民眾之後,歸於平息。這證明:解決民怨,和解比鎮壓更有效。汪洋”廣東模式“的見效,或遲或早,將影響全國。
胡錦濤地位弱化,中南海內氣氛生變?
烏坎村民有標語:“烏坎人民冤枉!”“請中央救救烏坎人民吧!”…… 可見,烏坎村民起先並沒有指望省政府,大概預料,省上也做不了主,只巴望遠在北京的“中央”能做他們的“靠山”,仿如古代平民“告禦狀”。
深居中南海的“黨中央”,按理,完全沒有必要為地方貪官污吏月臺,完全可以借民怨查貪官,一則樹威自己,二則收攬民心。可惜的是,迄今,華夏民眾一次次喊冤,“黨中央”最後的選邊站,都不是千呼萬喚的黎民百姓,竟是那喪盡天良的貪官污吏。那原是既得利益使然,上下官僚一體,維持政權。
與彭湃不同的是,如今的烏坎村民,似乎並不打算與“中央政府”對抗,很有策略地與官府周旋,申明“絕對不是起義”,意即,並非利比亞或敘利亞那種情況,給“黨中央”派“定心丸”;但對地方貪官污吏,烏坎村民發誓:絕不妥協。如果中南海的選邊站,仍然是地方貪官污吏一方,烏坎民意民心,則隨時可能生變。而中國境內,已積累多少烏坎民怨?長此以往,難免有朝一日,中國不會變身另一個利比亞或敘利亞。
如何應對烏坎民變?再次拷問了中南海。如果又要殺人,誰負責?是地方,還是中央?如果是中央,下達屠殺令的,會是即將卸任的胡錦濤,還是即將接任的習近平
?胡錦濤殺得太多,累不累?習近平還沒試過,敢不敢?
如果和平解決烏坎事件的決策仍出自中共高層,只是由廣東省當局出面落實,則大有文章。因中南海內,並無權威人物,決策烏坎,九名政治局常委中,只要多數、
或微弱多數不同意鎮壓,殺人的決定,便無法下達。這似乎表明,依靠鎮壓起家、
並素有鎮壓思維的胡錦濤,隨著“十八大“來臨,地位進一步弱化,中南海內,氣氛生變,強硬派難以再佔據上風。
極左強硬派代表人物周永康的最新表述,更可能是這一氣氛變化的寫照,烏坎事件暫時緩和後,周永康把江澤民當年”把一切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的說法,改成”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用”解決“代替”消滅“,但願是中南海某種思維的變遷,而不只是玩弄詞藻。
需要進一步聯想的是,一年內,國際風雲變幻,在多大程度上刺激和影響了中南海諸公的心理?從北非到中東的茉莉花革命,尤其利比亞和敘利亞人民的起義,得到國際社會大力支持;美國和亞洲國家對中國的全包圍,令“崛起“的中國尷尬萬狀
;緬甸軍政權突然開啟的民主改革,既沒有引發國內亂局,更受到國際社會的歡迎
,內外祥和;俄羅斯民主呼聲陡然升級,普京的半獨裁統治受到空前挑戰;還有,仍由共產黨當政的古巴,也開始釋放政治犯。這一切最新演變,民主化的大勢所趨
,難道還不足以搖醒中南海夢中人?
(原載香港《開放》雜誌,2012年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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