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將排審《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民眾黨團分別提案,遭綠營直指為「柯文哲條款」。對此,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祥今(10日)表示,這個版本的精神是採取2008年時任立委的賴清德為了尊重人權所提出的修法版本,他認為,這樣的討論、這次的排審,也是幫當初的賴清德委員圓未了的心願。
民眾黨團的提案版本,擬刪除羈押要件中的「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引發綠營抨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回應,這又是民進黨在搞認知作戰,刻意對於這次刑訴法的修法,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跟人民深惡痛絕的詐騙掛勾在一起。
黃國昌表示,民眾黨這次推動的刑訴法修正草案,基本上,要避免的是押人取供、侵害人權,而民眾黨跟過去由賴清德20008年當立委所領銜提案的刑訴法修正草案,賴對於羈押要件、羈押期間,其實比民眾黨這次所提出的幅度還要更大。
另就翁曉玲提案,偵查中羈押期間不得逾一個月,審判中不得逾二月, 延長羈押期間,偵查及審判中均不得逾一月。綠委也質疑,修法後最先受惠的是詐騙、毒品、黑幫等等犯罪集團。
林沛祥回應,所有法條都要經過充分討論,有什麼想法、有不同意見,在討論法條期間不要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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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沛祥諷刺稱,現在大家都知道,通緝犯會被抓放、通緝犯找不到,其實是執法與監督的問題,不是什麼事都羈押;他沒看到民進黨大老吳乃仁被羈押,也沒看到很多詐騙集團、洗錢犯被羈押,甚至有位疑似在國外,之前還跟法務部嗆說:「我開心什麼時候回來就回來!」那這是因為執法有利?還是因為其它原因?所有法條都應該在議事殿堂充分討論,但單純去預設立場、帶風向,這種事情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