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二二八事件,許多人會責怪我們只談外省官僚對台灣人不好,不談當時台灣人打外省人。的確,所有的暴力都應該被譴責。然而,我們有義務指出,在二二八事件中帶頭打外省人的是一群有組織的流氓,背後是軍統指使的。也就是外省官僚唆使台灣流氓帶頭打外省官民,製造事端,以便把事端鬧大。二二八事件之所以會一發不可收拾,與軍統的設計實在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許多燒殺擄掠行為的背後,其實是軍統為了奪權而展開的陰謀!

(一)軍統的背景

一九三二年蔣介石第二次下野,佈置其軍系心腹成立「復興社」,以便在蔣下野後控制軍隊,此即「軍統」的前身。軍統所控制的機關中較為重要的有軍事委員會轄下的運輸統制局監察處、交通巡查處、軍委會辦公廳特檢處等管制交通運輸郵電航空的單位, 各戰區長官部調查室以及各省市警察局等。(章寒微,p.p.322 - 333)

(二)軍統在臺灣的發展

軍統在臺灣勢力集中在警備總部、憲兵第四團以及軍隊。主要包括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後勤司令部臺灣供應局長李德進、警總調查室主任陳達元、軍統臺灣站站長林頂立、華南銀行董事長劉啟光等。軍統旗下的半山有林頂立、劉啟光、及任職於警總的蘇紹文、王明寧、黃國書等人。林茂生、周憲文等人遊走於軍統的外圍組織「正氣學社」,成為該社幹事。(九如,p.85)


日據時期「農民組合」幹部揚逵、葉陶、謝雪紅等人組成「農民協會」,成員有一百三十多人。劉啟光自大陸返台後,以其過去與「農民組合」的關係利誘部份舊同志出來做官,例如任簡吉為新竹水利會工務科長(情報局),連溫卿為新竹縣建設局長(吳濁流,p.194) ,並輔以威脅的手段破壞該團體(莊嘉農,p.p.114 -117)。

(三)軍統在二二八事件中的角色

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高級官員在長官公署會商前一日所發生之事件時,警總參謀長科遠芬已認為「幕後必有人在搧動」,當天下午,事況惡化時,更認為「奸偽已混入群眾中,積極在搧動」。(柯遠芬)一開始即抱持「奸偽搧動」的成見,確定「分化奸偽」、「運用民眾力量打擊奸偽」、「擒賊擒王」,配合「軍事上作萬全的準備」、「一俟他們叛國罪證公開後,馬上以軍事力量來戡亂。」(柯遠芬)


二月二十八日下午,柯遠芬指示包括警總調查室(主任陳達元)、憲兵特勤組(團長張慕陶)、軍統局臺北站(站長林頂立)等單位在內的所有情報機構,即日起動員所有人力偵查事變為首份子,並嚴密加以監視。(野僕,p.18)
二月二十八日,張慕陶兩次造訪蔣渭川,邀請其參加「處理委員會」。三月一日,柯遠芬也致函邀請之。(蔣渭川,1991;p.6)其目的是要利用他分化「處理委員會」,俟三月八日國軍增援部隊到達後,長官公署與警備總部便把一切罪狀推給蔣渭川的「政治建設協會」。 在這段期間,特務系統的爪牙「地痞流氓不良分子,....假借維持治安之名,結隊橫行,騷擾外省人家舍,公然搶劫,威脅良善市民商家。這些惡劣的行徑,又給國民政府中央製造了派兵鎮壓的藉口。」(戴國煇 葉芸芸, 「愛憎二二八」 p.220-221)


三月三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首次開會時,「〞軍統方面也派出許多爪牙混入民眾,到會旁聽,而由旁聽席上紛紛提出建議,要市民組織〞忠義服務隊〞,他們謂之〞自衛組織〞,要求政府撤退市內軍隊,其後治安由〞忠義服務隊〞維持,以避免軍隊與民眾的衝突。」(林木順,p.23)臺北流氓許德揮也發言表示,「願喚起全省有志數十萬民眾,組織自衛隊以負治安之責。」(臺灣新生報,一九四七年三月四日)根據唐賢龍先生的<台灣事變內幕記>:「忠義服務隊所組成的分子,則完全係以台灣當地的流氓地痞為主幹。」


柯遠芬向中央社記者透露,「政府目前全力從事爭取民眾工作,如找可靠而有力量之臺胞許德揮等,出來組織忠義服務隊,一方面希冀分散不法行動之臺胞力量,一方面協助政府推進工作。」(陳德龍,p.247 )柯遠芬另設置「義勇總隊」,以林頂立為總隊長。(柯遠芬)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認為「義勇總隊」與「忠義服務隊」根本就是同一個機構,許德輝不過是林頂立的手下而已。(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p.63)「事實上,在二二八期間,忠義服務隊根本就是警總所設立的機構,主要任務是蒐集情報,總隊長是林頂立,許德輝當只是台北市之隊長而已。」(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p. 56)


三月三日至三月八日,林正亨曾連續七、八次找蔣渭川,要其帶領群眾打倒政府,他願領導千名青年做先鋒。(蔣渭川,1991,p.p.41 -42,57, 62 - 63,97,100,102,113,117) 有民眾告訴蔣,林曾在警總及訓導營工作。(ibid.,63)三月八日,聽說圓山方面發生戰鬥,許多民眾被殺,民間盛傳是政府「假戰鬥、真殺人」。蔣住在圓山附近的老友向其指出,該處的二十多據死屍都是民眾被殺後再加以偽裝成暴徒,而林正亨正是此一事件的主角。(ibid.,p.p.119 -120)有人說,參加「忠義服務隊」 的數百學生就是在此時被軍統人員集體屠殺,再誣指為夜襲圓山的暴徒。(林木順,p.27;廖德雄,p.70)


「柯遠芬對處理委員會代表虛應故事一番後,及密令林頂立組織行動隊並擔任總隊長。在林頂立屬下,配有數百名特務,專事跟蹤, 恐嚇, 搶劫, 放火, 毆打, 暗殺等恐怖活動。」(王建生, 陳婉真, 陳湧泉「一九四七台灣二二八革命」, p. 152)


三月七日下午,「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討論王添燈所草擬的「三十二條處理大綱」。「陳儀已經佈置了許多特務混進會場....由這些特務份子提出可以構成〞罪責〞的各種脫軌的要求,以為鎮壓的證據。」(莊嘉農,p.p.140 -141)於是添加了「撤銷警總」、「軍隊繳械」、「釋放台灣人漢奸戰犯」等十條後來被認定為反叛中央的條件。(吳濁流, p.187) 於是柯遠芬認為要讓「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被視為 叛國的證據已經泡製得相當完整,可以大舉殺人了。當夜與軍方人士共進晚餐,眾人「談笑風生」、「飯量大增」。(柯遠芬, p. 257)


國軍增援部隊開到後,軍統負責捕殺工作。


四月十七日,國防部長白崇禧上簽呈給蔣介石指稱「現任臺灣省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處事操切、濫用職權,對此次事變舉措尤多失當,且賦性剛愎、不知悛改,擬請與以撤職處分,以示懲戒,而平民忿。」(大溪檔案,p.250) 柯遠芬因此交陸軍大學管訓。(范頌堯,p.118)五月五日, 國府發布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改制為警備司令部,彭孟緝為警備司令官。

先放一把火再來充當救火英雄,打人喊救人,此乃中國功夫之真諦也! 不明就理的人,還要怪台灣人為什麼打外省人!事實是:殺人放火的真兇,外省人為主的軍統也!台灣那些跟著打人的,當然該被責備,但更該被追究的是那些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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