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23日首次召開死刑存廢言詞辯論,由於聲請釋憲結果將直接影響「死刑存廢」,掀起許多關注,前立委鄭運鵬提出4個觀點,並強調自己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

鄭運鵬表示,自己以民意代表經驗來說一下對死刑的幾個觀察和建議,首先,他要釐清,我國從來沒有廢除死刑,只有從「法院沒有個案裁量權的唯一死刑,逐步修改成有裁量權的死刑或無期徒刑」,現在的司法實務狀況並不是廢除死刑,而是新一代的法官越來越不判死刑,這是世界性的司法趨勢。

第二點,鄭運鵬提到,因為國人比較認識的其他進步的民主國家,如日本、美國等都有死刑,所以國人很難接受歐洲來的那一套廢死觀念,不過,大法官們很多都是留學歐洲,「我認為這是他們的盲點,我也不認為台灣在這個階段需要太在意歐洲國家要台灣做什麼。」

鄭運鵬接著提到,自己不認為台灣現在有什麼條件廢死,但他也對台灣的司法體系所判決的死刑沒什麼信心。其實台灣冤案不少,大家如果有注意,其實每一兩年都會消化一件死刑冤案,不少打了一二十年的死刑案件被無罪定讞或翻案成功,國家還要用各位的稅金去做冤獄賠償。日本美國當然也有,而且類似的戲劇作品很多。

最後,鄭運鵬對於死刑存廢的建議,大法官和司法院可以每隔個五年做一次大規模的研討,即使研討是擺明以廢死作為主題也沒有關係,也要去營造可以被信任的審判和獄政制度,每五年去觀察社會條件的改變,如果廢死是個司法院的烏托邦,就請司法院要動手去建築,不要只想動口就好,每個國家討論死刑存廢,其實都是沒幾個人有耐心去搞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