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各黨提出改革草案,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將在今天(1日)審查,其中以「國會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罪」備受爭議。對此,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沈伯洋在臉書表示,藍白緊扣國會調查權,「根本是把自己當作檢察官助理吧」?只想要有聲量,根本沒調查能力,而且,立法委員的職責是立法,「為什麼要調查跟自己職責無關的事情」?

沈伯洋以簡單的方式解釋「國會聽證調查權」,就是立委可以「叫人來問話」,甚至包含「叫一般人來問話」,為了實現它,還要搭配「不聽話」的罰則,設計了「藐視國會罪」,如果你不來的話,就送你去坐牢(主要是針對官員),甚至即使來,不誠實、隱匿,也可以請你去坐牢。

其實以現行規範而言,包括質詢官員,調閱、索資文件等,都是立委職權,但沈伯洋指出,有些藍白版本想要擴張到「對一般人的調查」,萬一真的給各個地方勢力在立法院私設刑堂,叫一般人來問話,將是一場災難。

沈伯洋狠酸很多立委「根本沒有調查的能力,助理也沒有」,調查到有問題的時候,也只能把案子拿去給監察院或檢調,那這個調查要幹嘛?根本是把自己當作檢察官助理吧?只是一堆人想當英雄,只想有新聞、有聲量、有鎂光燈就好,這會是台灣的悲劇。

至於很多人會問,國外不是都有調查權?沈伯洋例舉:

第一、國外有監察院嗎?沒有。

第二、我國有兩院制嗎?沒有。

第三、我國有濫用調查的規範嗎?沒有。

第四、國外有一群毫無主權意識的人在國會嗎?沒有。

他指出,立法委員要自律,在沒有「濫用權力的規範」之前,就不要去談擴張權力,現在有些立委連保密都做不到了呢!何況,立法委員的職責是立法,那就用「立XX法」為目的,去調查立法過程所需要問的官員,「為什麼要調查跟自己職責無關的事情」?

沈伯洋痛批藍白提的藐視國會罪,必須先修憲,但是有人連罰鍰單位都寫錯,彈劾錯誤還用到還沒上任的人,他真的不懂對方的法案到底是怎麼送出去的.....,質問對方:「你們不是一堆法律人嗎?然後這樣的人要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