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果菜批發市場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374項殘留農藥含量,107年11月共計抽驗9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3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14.4%,其中1件「豌豆」更檢出7項殘留農藥,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衛生局指出,這次抽驗9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1件「豌豆」檢出7項殘留農藥;1件「豌豆」檢出3項殘留農藥;「大頭菜」、「木瓜」檢出2項殘留農藥;「脆甜柿」、「敏豆」、「紅龍果」、「菠菜」、「小白菜」、「苦瓜」、「鳳梨」、「火龍果」各1件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1件「有機大黃瓜」檢出2項殘留農藥,惟產品品名標示「有機」。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有機農產品經營業者違規使用化學農藥,係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13條規定,依法可裁處該農產品經營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台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均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

衛生局表示,食品安全首重源頭把關,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只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衛生局也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

小白菜   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有機大黃瓜   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