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左右,政府發出國家級警報「動植物疫災」,內容為「防範非洲豬瘟,請勿網購肉品寄送臺灣,違者可處7年徒刑。自國外返國勿攜帶肉製品入境,違者可罰100萬元」,最後還附上農委會防檢局電話。

近來非洲豬瘟肆虐,在中國造成境內豬隻大量死亡,而政府也不斷呼籲國人,切莫攜帶中國肉品回台,但還是有國人和旅客屢勸不聽,就算立法院已修法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提高違反者罰款額度上限到一百萬,但仍然沒辦法完全阻絕旅客偷偷攜帶肉品,防疫視同作戰,國人應該要瞭解非洲豬瘟的嚴重性。

就在政府積極防疫,農委會也特意用國家級警報善意通知國人之際,TVBS電視台竟擷取PTT網站的網友留言,說網友罵翻這一則警報,但TVBS其實只是斷章取義,除了有謾罵的網友之外,也有支持政府作為的網友,TVBS身為掌握極大話語權的媒體,不僅沒有善盡報導的責任,還隨易扭曲政府的善意,變造輿論的反應,完全沒有發揮媒體該有的水準。

非洲豬瘟是高度傳染性的豬隻疾病,對於豬隻的致死率高達100%,中國於8月爆發疫情以來,已有21個省市自治區、近50個城市傳出疫情,近期又傳出吉林省出現首起野豬感染案例,顯見非洲豬瘟疫情跨地域、跨群傳播的風險不斷加大,如果在台灣爆發疫情,將會讓台灣的養豬產業毀於一旦。

20年前不肖廠商從中國和東南亞進口仔豬,導致口蹄疫病毒傳進台灣,一發不可收捨,導致台灣變成疫區,豬肉品無法出口,總損失高達1700億,在政府和業者的努力下,我們花了20年才即將從疫區除名,倘若台灣又變成非洲豬瘟的疫區,要除名恐要花上35年,一根臘腸就能毀掉台灣養豬業幾十年來的努力,這麼嚴重的事,難道政府發警急訊息通知國人,會過份嗎?且就法規而言,非洲豬瘟適用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範圍內之動物疫災,一旦發生要比照風災水災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政府採用防災告警訊息提醒國人,適法性也完全沒有問題。

現在正值非洲豬瘟疫情情況危急之際,且非洲豬瘟截至目前為止沒有疫苗,一旦發生產業將全面重挫,可怕程度將更甚20年前的口蹄疫疫情,我們千萬不可輕忽台灣受到疫情威脅的風險。防疫工作沒有人是局外人,除了政府要加強運用各種管道,例如今天的國家級警報之外,也要加強各種廣告和網路的宣導,宣導永遠不嫌多,也希望媒體不要誤導政府努力的方向,應該幫助強化全民防疫意識,而非扭曲事實來扯後腿,確保台灣養豬產業的健康和繁榮,讓大家都有健康的豬肉可以食用,每一個人都有責任。

文/孟青城 (國立大學研究所畢業,曾任職於國關研究基金會,以及立院法案助理,現為智庫研究助理,研究興趣為產業政策及政黨政治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