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車站鐵路地下化工程,陳家所在位置。 圖 : 高雄市地政局/提供
高雄市政府今 (17) 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為配合鐵路地下化取得鳳山車站基地及週邊聯外道路,高雄市政府地政局辦理第85期市地重劃,而陳家房屋正好位於重劃區內鳳山車站南側15米寬都市計畫劃定聯外道路上,為配合鐵路地下化在今年(107年)9月就可能通車啟用的壓力,該道路列為第一階段拆遷補償區,同區另外32戶早於去年 (106年) 6月底前即已自行或配合拆遷,目前僅餘陳家一戶仍不斷陳情抗議。
地政局表示,為保障鐵路地下化後鳳山車站眾多人潮生命安全及車輛出入便利,避免緊急事故時無法疏散造成人命傷亡,該路段開闢有其必要性,據查陳先生為市府都發局退休員工,對都市計畫欲達成之公益性應較一般民眾有更為清楚的認知,且本區係重劃區,與徵收不同,依規定陳家地上物拆除後可另分配重劃區土地,及領取地上物補償費、人口安置費用等。面對市府退休同仁陳先生的激烈對抗,地政局除了多次派員親自溝通,或透過其昔日都發局同仁、鳳山區長等居間協商外,也在法令範圍內給予最優惠補償,並代租都發局管有之鳳山新城國宅作為重劃期間暫時安置之處,但不被陳家接受。為了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大眾運輸便利,希望陳家能自利利人,延續公務人員公益為先的精神,配合工程期程拆遷,讓啟用後的鐵路地下化鳳山車站民眾出入更安全便利。
地政局說,陳家目前座落之15米計畫道路東西側分別銜接五權路及曹公路,地政局依法必須辦理房屋拆遷補償,同時辦理重劃土地分配作業,為配合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及新鳳山車站啟用的期程,地政局必須盡速完成車站南側聯外道路,因此才訂107年6月29日起依法準備執行陳家房屋代為拆除作業。
地政局強調,陳家房屋坐落土地除其自有之外,還包含無權占用台鐵土地及租用台糖公司土地之違章建築物,因其陳情補償費過低,地政局針對其異議事項,特別委託陳家認同之高雄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重新估價,以昭公信,其補償費依法自106年10月26日至106年11月25日止公告30日,除地上物補償費外,還有人口遷移費及租金補貼等作為安置費用,以上陳家共可領取597萬元,且可另分配重劃後土地。若於106年12月31日前自行拆除房屋,可再多領140萬元的自拆獎勵金,先前地政局多次與陳家協調及正式公文通知,提醒其把握領取自拆獎勵金的期限,但陳家仍不同意搬遷,迄今仍未領取該補償費,地政局已於106年12月20將該補償費存入保管專戶,完成法定補償程序。地政局也澄清,鳳山區劉區長106年12月多次拜訪陳家就是為了提醒自拆期限將至,請他們把握140萬元的自拆獎勵金期限,並主動提供多項協助,並非出言恐嚇強拆,但遭人以密錄攝影方式剪接影片散佈於社群網路及媒體,地政局表示遺憾。
地政局指出,陳家土地在重劃完成後將受配一筆面臨15米寬道路之可建築土地,出入比目前更為便利,且重劃後土地分配位置草案,地政局已於106年12月29日公開,並發函通知重劃區內所有地主;而陳家對媒體表示擔心鐵路地下化重劃延誤恐達10年或20年才能完成,地政局表示,若陳家能配合重劃工程,當然不會有此事發生。至於其另表示擔心重劃期間居住處所不易尋覓,地政局先前也已積極協助媒合承租鳳山建國新城國宅,並邀請其實地走訪,供其暫時居住,但均未獲陳家正面回應。
地政局表示,為了不影響重劃工程進度,15米計畫道路已先分別從五權路及曹公路兩側往內施作路面及排水工程,目前僅剩陳先生房屋阻擋處無法施作,致道路無法貫通,排水溝亦於此處中斷,雨季將至,地政局必須另增加經費施作臨時排水滯洪設施,避免鳳山車站淹水。地政局亦調整工程施工順序,給予陳家最寬鬆的時間搬遷,但為了讓所有市民期盼的重大建設順利完成,保障眾多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及出入便利,地政局仍只能依法訂期執行代為拆除作業。
鳳山車站鐵路地下化工程,因陳家地理位置而排水溝及道路中斷。 圖 : 高雄市地政局/提供
鳳山車站鐵路地下化工程鳥瞰圖。 圖 : 高雄市地政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