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園女生宿舍去年10月驚傳潑硫酸案,經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張姓男子是因感情問題,持硫酸與水果刀對謝姓男研究生潑酸、攻擊,造成謝、駱姓同學以及保全,共3人受傷,涉嫌殺人未遂等罪.不過由於兇嫌已經自刎身亡,台北地檢署偵辦半年時間後,今(29)日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被害人謝姓研究生經過台大醫院數月治療之後,現在已出院返家休養,積極復健並重拾課業,犯保協會也特別請了社工人員陪同輔導.

根據檢警調查,去年10月19日,張姓男子帶了硫酸、水果刀以及電擊棒,前往台大宿舍,等謝姓男子談判.

雖然謝男向谷姓女保全保全表示張男為校外人士,請張男離開.不過張隨即拿出硫酸向謝男潑灑,並拿另一瓶潑自己.保全、與謝男同行的駱姓同學見狀想阻止,也被波及.張再拿水果刀砍謝,謝逃出大門後,張一路揮砍謝6刀。謝不支蹲跪在地,張則癱坐地上朝自己頸部劃4刀死亡。

案發後,檢方訊問駱、谷2名被害人,待謝的傷勢穩定後,檢方也2度赴台大醫院就訊謝男,釐清張的行凶過程.據了解,謝當時提及過程,情緒仍相當激動.

兇嫌張男已死亡,警方仍然以殺人未遂罪嫌將張男函送北檢偵辦.檢方根據相關證人、被害人的供述、案發現場及凶刀等跡證、法醫研究所檢驗報告,經過死因的確認,並還原案情經過後,依法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