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黨產會婦聯會的3個月協商期限已在10月底到期,但婦聯會至今尚未完成相關承諾。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今 (19) 日表示,協商時間不能無限制延長,最快28日重啟認定婦聯會是否為附隨組織的認定程序。

內政部在7月24日時便召開記者會指出,和婦聯會達成協議,包括捐出8成資產(312億元)給政府、轉型成公益基金、董事成員由基金會、政府代表與社會公正人士各1/3組成;且與黨產會、婦聯會組成專案小組,就組織及資產部分展開行政協商,在3個月內向外界公布成果。期限已在10月24日到期。

施錦芳表示,其實是因為婦聯會對若隱匿資產將重懲負責人的條款,以及董事會引進社會公正人士有意見,並堅持政府代表應由事務官出任等,才導致三方未能在3個月期限內完成協商。

施錦芳指出,婦聯會主張負責人不一定對其他人隱匿資產知情,對此,黨產會認為隱匿資產是否處罰負責人有協商的空間,但董事會應納入社會公正人士的監督,是不能退讓的底線。

施錦芳說,黨產會認為,可再給三方一點時間,但不能無限延長,今年內必須有個結論,不能再拖。

不過,施錦芳也說,若協商無法完成,黨產會將重新啟動認定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程序,最快28日的委員會就會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