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智慧型手機越來越貼近人們的生活後,手機的行動網路速度也就成為消費者關心的議題之一。若電信業者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擅自限制網路速度,那可就會造成大問題了:在PTT上有網友發現自己的網速最高僅350kbps,與業者號稱的高網速相差甚多,而此事也驚動了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在台灣,電信業者推出的「4G」行動上網產品,通常都依消費者購買的定額流量提供高速網路,超過購買的流量即限速。未限速前,4G行動網路的正常速度通常高達每秒20Mb以上,而超過流量則會限速至每秒僅128k。不過市場上也有所謂「吃到飽」的產品,以較高的月租費提供沒有流量限制的高速行動網路。

而有網友在知名社群網站PTT(台大批踢踢實業坊,telnet://ptt.cc)上表示,自己「吃到飽」的行動網路僅有350Kb的速度,但在知名測速網站上卻又測得正常的高網速。兩者速度的落差,讓該網友相當疑惑,進而在PTT上貼文寫出這件事情。

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通常在吃到飽合約上都有載明,若網路使用過量、或有商業或不當等行為,可採限速等手段,這方面並無違法;不過,NCC也將對此案了解一般正常使用的消費者,是否也有類似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