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其國內鋼鐵業者,並監管來自國外鋼品,印尼貿易部發布第82號規定,針對鋼鐵產品進口執行貿易管制措施,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執行3年,產品範圍鋼鐵產業上游材料及下游製品。經濟部今(20)天表示,該措施對台灣出口至印尼的鋼鐵製品業者已造成影響,將持續透過雙邊經貿對話管道,向印尼表達我方關切。

印尼貿易部表示,未來進口商向印尼貿易部申請進口准證前,須先向工業部申請獲得進口額度同意函,且一律經由網路申請,每次申請核准所需時間約4週,並需在申請額度使用6週後,才可以再次申請。

印尼工業部則指出,為了使進口商可順利申請,建議進口商可將所有說明文件於網路申請時一同附上,該部會將進口商及其客戶工廠之生產所需,列入給予進口數量考量。

但據經濟部發布新聞稿表示,延長進口商取得進口准證時間,對台灣出口至印尼的鋼鐵製品業者已造成影響,為協助業者爭取權利,將持續透過雙邊經貿對話管道,向印尼表達我方關切。

2016年印尼為我國第14大貿易夥伴,我國出口至印尼鋼鐵及鋼鐵製品金額為2.73億美元,為印尼第6大鋼鐵及鋼鐵製品來源國,市占率為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