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捷運站出來,住商活動熱絡,往後繞上一個上坡路,迎面而來的卻是另一番景象,超過270年歷史的瑠公圳歷經2008年縣長周錫瑋陸續整治至今,部分水泥化並鋪上木頭步道;而圳道兩邊早已蓋起豪宅建案,卻有一處僅樓高一層的「一條龍式古厝」,突兀地座落在高聳大廈縫隙間,如今這棟百年平房由於土地所有權被水利會賣給建商,讓居住其中的百歲人瑞陳罔市一家面臨迫遷命運。

「小時候是能在圳道裡玩水的。」陳罔市的外孫女賴碧珍領著記者穿過政府整治後卻無力維護的瑠公圳邊坡,對周遭的人文地景如數家珍。一棵被悉心照顧、還有雨傘遮風擋雨的百年老樹旁的低矮老房,正是賴碧珍和大正七年(1918)生的百歲阿嬤陳罔市守護的家園;娓娓道來法院接連敗訴、政府蠻橫、建商與黑道威脅的困境,賴碧珍說她仍有堅定信念,不能讓她的阿嬤被趕出這個她守護了72年的家園。

瑠公圳兩邊早已蓋起豪宅建案,一處百年老樹與百年平房突兀座落期間,正面臨迫遷命運。(圖:汪少凡/攝)

百年居住事實 不敵建商三瓶洋酒

賴碧珍拿出一張一張的「房屋稅繳納收據」、「門牌」、「電號牌」,以及1969年「申請價購土地」的文件說;外婆陳罔市從1945年就住在這裡,申請入籍是1950年;而外公蔡金木則是日本時代「地方仕紳」,時常在族群糾紛時擔任「協調人」角色;因為房屋比鄰瑠公圳,邊坡若沒有種植植物,土石崩滑會讓圳道淤積、影響水質,影響整個大台北地區的農田灌溉;因此當時「瑠公水利組合」請蔡金木協助維護邊坡,並大量種植竹木防止土石崩滑及預防他人濫墾;時任管理人都與蔡金木一家人和平共處、彼此互助,而蔡金木也從1969年起,就申請購買土地,但水利會一再拒絕,表示當時會規就是「不租也不賣」。 

賴碧珍出示一張張「門牌」、「電號牌」說明居住超過一甲子的居住事實。(圖:汪少凡/攝)

賴碧珍出示1960年繳納的「房捐」繳納收據。(圖:汪少凡/攝)

賴碧珍的外公、父母於1980年代相繼過世,與陳罔市阿嬤相依為命。沒想到2011年12月13日一切變了調,陳罔市的土地被水利會在「未告知」情形下,「公開標售」給建商「金豐建設」;賴碧珍氣憤地說,她家從未收到「標售通知」,賣出去前完全不知情,直到建商於2012年過戶完成後,年底時來到他們家,要她們自行搬家,她們不願意,建商旋即於2013年底,對他們提起「拆屋還地」之訴。「不是我沒有經過你們允許住在這裡,是你剝奪我們的土地優先承購權,用犯罪手法把我的權利剔除,我們申請土地購買的文件都還在。」賴碧珍氣憤說道。

賴碧珍難掩失望,強調她曾去找農田水利會會長林濟民,會長卻說「我不知道有人住在那裡。」賴碧珍不敢置信,因為他們不僅居住已久,且林濟民未高升以前,在她家附近的水利會上班,經常沿著圳道巡走;甚至在「瑠公圳開圳270年紀念活動」時,水利會還找上陳罔市拍攝宣傳短片,令她質疑「怎麼可能會不知道?」;會長又解釋說,建商拿了「三瓶洋酒」去找他說要買地,於是他就賣了。

賴碧珍憤怒說,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水利會員工視同刑法上公務員,水利會前身「瑠公水利組合」接收公產,到後來卻變成「基金會」;且按《農田水利會會有被占用之非事業用土地處理原則》,陳罔市家族應有「優先承購權」;按《台北市農田水利會不動產處理要點》,165平方公尺以上應以「公開標售」方式處分,水利會卻刻意切割成小於165平方公尺的兩地號,規避公開標售而得以「私下讓售」方式賣給建商;一步步地讓她家的爭議變成法院上認定的「私權糾紛」。

賴碧珍又說,「公開標售」過程疑點重重,水利會分割土地後是2個地號,卻在標售前3個月被分割成4個地號,最後「金豐建設」竟作為唯一一組投標人,且以「高於底價2712元」的精準得標價格標到其中2塊土地;其餘2塊土地,瑠公水利會再以「1平方米9萬多元」賤價讓售給「金豐建設」;她表示,連檢調單位都對此展開調查,認為是迂迴的犯罪手法,有圖利及貪瀆嫌疑。

陳罔市從日本時代居住在瑠公圳旁至今。(圖:賴碧珍/提供)

賴碧珍一一指出從行政迫害到司法迫害,以及面對黑道威脅的心路歷程。(圖:汪少凡/攝)

黑道議員聯手威脅 家門前鬼影幢幢

賴碧珍表示,建商是新店國民黨的金主,與新店某民代家族關係密切,過去有很多開發上的合作。她描繪到,曾有一位議員找她去辦公室坐坐,沒想到現場已經坐著兩名黑道人士,議員看似漫不經心地問旁邊黑道說,「之前那塊地怎麼處理,是不是把她告到死?」就這樣唱起雙簧,又旁若無人地大聊起新店哪塊地要投資買賣,等下要再去看哪塊地等等;讓她心生恐懼地在辦公室裡度過一個半小時。

賴碧珍又說,一審訴訟期間有次趕赴出庭,卻在捷運站接到電話,表示他是某立委的助理,就說那個建商背景很硬、律師很強,聽起來像是在恐嚇她,她就說晚一點再聯絡,一邊決定把阿嬤帶到法院,因為她不想讓阿嬤一個人與幫傭待在家。她又從Line的自動加好友功能,赫然發現對方是某幫派的「槍擊要犯」。

賴碧珍描繪,2012到2015年間,她頻頻受到恐嚇、上法院的壓力很大,家門口還時常有黑衣人走來走去。甚至後來某天,她在洗澡的時候,聽到印尼幫傭尖叫,她出來查看,原來是臥室內有蛇,印尼幫傭不會講「蛇」這個字只是一直筆劃,她趕緊報請消防隊處理,消防隊又推給動保處,動保處認為,蛇應該是從新店山區來的,但她表示她家在捷運站旁邊,離山區有重重馬路阻隔,從小到大沒看過蛇;動保處卻回覆她「蛇也會過馬路。」當天24小時內,就在住家裡發現了3條蛇。

 

在陳罔市家裡發現的三條蛇之一。(圖:賴碧珍/提供)

以為法院公正 卻是痛苦新章

「除了行政的迫害還有司法的迫害。」談起司法程序,賴碧珍語氣盡顯疲態,細數長達六年、持續至今的官司折磨。她說,建商用數個地號拆成兩案,2013年起對她提起「拆屋還地」之訴;其中一案連連敗訴上訴到最高法院;另一案則因一審郭銘禮法官花很長時間檢視證據,也到現場會勘,於去(2016)年9月2日判她勝訴,法官引用兩公約,判定除土地具有優先承購權外,陳罔市居住近70年、經新北市政府認定的合法房屋也具有時效取得地上權及居住權,且依兩公約身心障礙者應受保護安置;「我們是唯一兩公約勝訴的案子,一定要守住,後面的案子才有希望。知道三重大同南路、長安西路都更案之後,我都很驚恐,但也知道我們這個案子是其他迫遷戶的一線希望。」賴碧珍說。

賴碧珍說,沒想到後來建商不服再上訴到高院,19日開庭的時候,法官陳嬅真卻一直問她要不要「合意停止訴訟」,因為另一案已經在最高法院,她的辯護律師聽了站起來義正詞嚴說「請法官維持原審判決!」,因為兩案最大差別就是「是否引用兩公約保障居住權」;律師也說不希望又有像大埔張藥房強拆後須事後補救的狀況發生,法官才訂下次開庭日期。她無奈說到,「我被告,卻要拼命找證據。越高層級的法官對居住權越陌生,雖然我在庭內還是對她起立、敬禮、跟她說謝謝,但我知道,她就是那個決定我家園去留的人。」

賴碧珍也描繪,訴訟過程中數度受司法人員羞辱,諸如:「你們怎麼騙過一審郭銘禮法官的啊?要是我就把原判決廢棄掉。」;又說「別像華光社區那樣,浪費社會資源走上街頭。」讓賴碧珍對司法感到巨大的失望,她說郭銘禮是第一批到國外受訓時接觸到兩公約的資深法官,竟都被質疑判決漏洞百出;讓她感嘆道,「法律不是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法律是給懂法律的人操作的。每出一次庭、心就被劃一刀。」

「我後來才知道三部曲是真的,法院訴訟、黑道威脅、房子漏水失火。」賴碧珍悠悠說道,她將眼神轉向一旁,看著由看護餵著流質食物、略帶戒心地盯著記者看的陳罔市阿嬤,說到前一兩年阿嬤一直唸著「有人要我搬家。」時,口氣突然堅毅起來,「因為我有一個100歲阿嬤,我要讓我的生活看起來是正常的!我必須站著,即使倒下來,也要很有尊嚴地倒下來。我會抗爭到底,讓阿嬤安養天年。」訪談結束,賴碧珍走到她用雨傘保護的老樹前,悠悠說道「老樹移根,非傷即亡。樹比人還早在這裡,不屬於任何人;但土地移到誰手上,誰就可以決定它的生命。」樹猶如此;對人來說,離開自己度過大半歲月的家園,又何嘗不是件過於殘酷的事。

賴碧珍出示文件證明,指出外公蔡金木從1969年起就申請購買土地,但水利會卻一再拒絕表示「不租也不賣」。    圖:汪少凡/攝

賴碧珍用雨傘為圳道旁老樹遮風避雨,悠悠說道「老樹移根,非傷即亡。樹比人還早在這裡,但土地移到誰手上,任何人就可以決定它的生命。」   圖:汪少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