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促進會和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社區大學今(31日)天發起國際聯署,直至4/5截止,要求中國釋放被無故關押的NGO成員李明哲。連署書中指出,李明哲作為一個民間非政府組織工作者,只是分享台灣的民主化經驗給他近年在網路上認識的中國友人,「我們相信,沒有人應該因為他在網路上分享想法而被任意拘禁」。

連署書指出,中國境內有越來越多的人權護衛者被任意逮捕、失蹤、限制出境的事件發生,再次凸顯中國惡劣的人權狀況。而李明哲是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同時也是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志工,3月19日從澳門入境中國,於拱北口岸失蹤。10天以來,中國政府拒絕揭露其所在位置。在民間團體的持續施壓下,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才於記者會上說明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有關部門調查」。中國迄今既未依法通知家屬,亦未說明拘押理由與地點。李明哲患高血壓,須持續服藥控制,健康情形堪憂。

連署書也表示,相信中國政府對於李明哲的逮捕及拘禁是非法的。作為一個民間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只是分享台灣的民主化經驗給他近年在網路上認識的中國友人。當中國友人如有興趣知道更多人權議題或近代史,他也會寄贈書籍。2016年初,他曾在微信上號召網友捐款,濟助中國維權人士家屬。

連署書強調,沒有人應該因為他在網路上分享想法而被任意拘禁,李明哲只是在實踐被國際人權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他的行動更促進兩岸民間交流與經驗分享,中國政府沒有任何合法的理由來逮捕或拘禁他,但是,很遺憾看到中國對於外國人權工作者越來越充滿敵意。從2016年瑞典籍人權工作者彼得達林被逮捕驅逐,到今年3月旅居澳洲知名中國學者馮崇義教授被限制出境,中國政府一再以「國家安全」為名,將正常的民間交流「罪犯化」為「顏色革命」,且以其充滿瑕疵、違反國際基本人權保障標準和原則的刑事訴訟法規和程序進行濫捕濫訴。

連署書強調,作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員國之一的中國,應該要做得更好。但中國政府一再侵犯本國和外國人權護衛者的基本權利,已經對於全球公民社會的交流及發展已經造成重大威脅! 

國際連署內文:http://www.tahr.org.tw/node/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