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籍漁船「台沙2288」違法進入東沙島24浬海域捕魚,海巡署第五海巡隊登船檢查,逮捕船長及漁工20人,連人帶船從東沙海域押回高雄港。

「台沙2288」號違法侵入東沙島24浬海域內從事漁撈作業,海巡人員登上漁船檢查,在漁船活艙內查獲秋姑魚、龍占魚、臭肚魚、鸚哥魚、角蝶魚、刺尾鯛魚、笛鯛魚、條紋石鱸魚、雀鯛魚、錐齒鯛魚、蓋刺魚、單棘魨魚等13種,總重約350公斤。 

由於該船方姓船長坦承已在東沙島24浬海域內從事漁撈作業多時,檢方認定,該船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未經許可入境、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2款、第25條在國家公園區域內捕捉魚類等犯罪嫌疑重大。 

檢察官朱振飛指示將魚類進行採樣後,己當場發還東沙管理站,由該站野放,以維護海洋生態。同時扣押「台沙2288」號漁船1艘,逮捕該船方姓船長及漁工共20人,連人帶船自東沙海域解送至高雄港。 

高雄地檢署是透過「大高雄地區環境暨國土保護聯繫平台」,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五海巡隊提報,獲悉有外籍漁船越界東沙海域頻傳,為保護「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珍貴海洋生態資源,指派國土環保兼企業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李宛凌、檢察官朱振飛3月21日清晨指揮海巡單位,會同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東沙管理站,動員77人及1艦4艇執行「東沙海域擴大威力掃蕩」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