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市警三民二分局長李世昌涉嫌收賄包庇賭博電玩,涉嫌收受賄賂573萬元、包庇30家賭博電玩業者不被取締,高雄地檢署26日依貪污罪起訴,同案及擔任白手套的2名離職警員葉嘉雄、彭達明也一併提起公訴。高雄市警局表示,李世昌將依規定停職。

檢察官調查,李世昌收賄的總金額有1千多萬,他自己實收是573萬,但與同案被告白手套葉嘉雄在偵查時自白犯行後,並繳回犯罪所得總共585萬元,李世昌也另外供出共犯被雄檢查獲,檢察官因此建請法院減輕其刑;此外,檢察官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10條規定,清查李世昌全家在這起案件犯罪期間以及之後3年的來源可疑財產之後,認定來源不明的犯罪所得高達1111萬元,己建請法院宣告沒收。

李世昌被控於2011年3月到2012年11月,任職高雄市警局行政科專員期間,負責專勤組電玩以及色情取締工作,用排班取締賭博電玩職權,向電子遊戲場業者通風報信,透過白手套葉嘉雄、彭達明按月收受高雄市30家賭博電玩業者賄款。

起訴書指出,電玩業者透過葉嘉雄、彭達明2人送錢給李世昌,雙方更約在李家附近的熱炒店等地見面,每次交付金額高達80萬至90萬元,拜託李放水不排臨檢或洩漏臨檢時間。經查後,確認李世昌收賄金額高達1000多萬元。2016年8月,檢調偵查後依貪污罪嫌對李世昌聲押獲准

另一涉案的前小港分局行政組長林振宏,則被控與李世昌共同收賄,日前二度被傳喚後,也被檢方聲押獲准,正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