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指出,全民健保藥價差問題,俗稱藥價黑洞,長期遭受詬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回覆監察院調查時指出,將研議全面公開個別醫事機構藥價差比率,俾收集各界藥品利潤比率合理標準之建議。

監察院指出,日前報載醫療體系大規模換藥,以「藥價差最大」為準則,而未將病人對藥物反應及其實際療效等重要因素入考慮,擅自把135種藥物從原廠藥換成學名藥,引起各界關注

監院表示,此事件除凸顯國內醫療機構以藥養醫,不尊重醫師專業用藥及病人療效之扭曲醫療生態外,並掀起原廠藥與學名藥療效之爭議。監察院早於2015年即非常重視此類國人用藥安全之醫療正義事件,鎖定健保藥價差問題進行專案調查,並於今6月提出多項興革建議意見。

該調查報告針對「以藥養醫」現象指出,「健保署迄未釐訂明確合理藥價差比率,並罔顧醫療院所賺取藥價差已然超出其合理利潤範疇」。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對此初步回應,將研議全面公開個別醫事機構藥價差比率,俾收集各界藥品利潤比率合理標準之建議;另朝公立醫院按政府採購法議價,取得藥品利潤及價差比率作為參考之可行性;並就藥價差明訂合理比率議題,調查醫、藥團體意見;長期規劃將朝向擴大支付單位處理,惟仍需各界形成共識。

監察院認為,國內醫療院所不應以藥價差限制醫師臨床選藥專業,「以藥牟利」絕不可取,民眾用藥安全與品質不該被犧牲。

監察院另表示,目前民眾質疑學名藥療效不如原廠藥,現階段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學名藥之把關,藉「上市前的審查」及「上市後的監測」,包括:定期與不定期實地查廠、市售藥品抽驗及比照國際建立藥品品質安全監測機制等措施;食藥署每年針對較有可能有療效相等性疑慮之藥品,或常被通報療效不等之藥品加強監測,並對臨床上較懷疑有療效疑慮之藥品,加強市售品抽驗及製造廠稽查,確保學名藥品質。

監察院最後呼籲並建議,擔心拿不到原本使用的藥品或被換藥的民眾,在領藥時應注意藥品外觀、顏色、包裝、劑量等,和之前拿的藥是否相同。用藥後,留意身體變化,有無適、副作用,或和以前有無不同,倘若感覺異常應隨時回診;更可諮詢藥師,利用醫院用藥諮詢服務或請社區藥師幫忙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