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15日下午舉行第298次環評會議,環保署長李應元與副署長詹順貴上午先邀集環評委員,針對「短期內環評審查程序精進辦法」進行研商,李應元開會前以餐敘聊天為由,婉拒媒體出席旁聽,環評委員會後指出,此次會議主要是針對現行環評制度討論,初步決議日後委員前往開發計畫進行環評審查現勘時,將擴大民眾參與機制和空間。

根據《環評法》第12條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收到評估書初稿後30日內,應會同主管機關、委員會委員、其他有關機關,並邀集專家、學者、團體及當地居民,進行現場勘察並舉行公聽會,於30日內作成紀錄,送交主管機關。前項期間於必要時得延長之。」

一位環評委員會後表示,李應元與大家見面時很客氣,氣氛輕鬆,大家先互相介紹後,由各位委員針對環評制度提出看法,由於現行的《環評法》當中,並未規範在審查每一個開發計畫時,委員都要到現場進行環評審查現勘。為了讓更多民眾參與環評審查案,會中初步達成共識,日後進行環評審查現勘時,將開放當地民眾參與,至於該如何執行?相關細節仍須討論。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指出,目前《環評法》僅針對進入二階環評的開發案規範現勘,環保署若能研擬擴大現勘範圍並建立民眾參與機制,目前樂觀其成,及早掌握現場實際狀況,對於環評委員就開發案之判斷也有幫助。

環保署15日上午首次邀集環評委員見面,針對針對「短期內環評審查程序精進辦法」進行研商。   圖:周富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