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期間,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被爆出透過特殊管道購買10多戶軍宅,引發輿論四起,導演陳文彬因此控告王如玄詐欺及偽造文書等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王如玄所買賣的12戶軍宅,雖不符合眷改條例中要照顧軍眷的立法意旨,但買賣行為並未違法,因此於29日將全案簽結不起訴。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總統大選期間爆料,稱王如玄在擔任律師時透過特殊管道購買軍宅,指她是常態性的炒作軍宅,導演陳文彬因此控告王如玄詐欺及偽造文書等案。而經北檢調查後,確定王如玄共買了12戶軍宅,另有2戶沒有買成,但全都合法。

段宜康調閱了王如玄丈夫、時任司法院政風處長黃東焄20年來財產申報資料,發現王的軍宅買賣筆數竟然高達19筆,去年12月民進黨為此召開記者會,段宜康秀出王如玄的購屋明細,指她自1995年開始以「購屋投資預付款」名義,透過管道購買軍宅權利,並登記在她名下。

經北檢調查發現,王如玄共購買了12戶軍宅,而因法律只規定閉鎖期5年內不能移轉所有權,未規定債權買賣,且王未以人頭購買軍宅,認定王如玄購買12戶軍宅過程均合法,因此陳文彬告發王及丈夫黃東焄違法買賣軍宅,涉嫌偽造文書,因罪證不足,於29日予以簽結。

另外,因不滿段宜康指控她炒作19戶軍宅,王如玄先前也控告段妨害名譽。但檢方認為,段曾向高檢署、監察院調閱黃東焄財產申報資料,並依據財訊、新新聞等媒體報導王買賣軍宅內容,且有接獲民眾具體爆料,也曾調閱監院軍宅案調查報告,因此段的發言有所依據,經過合理查證,因此於29日一併將段宜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