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31日開庭審理前幸福人壽董座鄧文聰涉掏空案,同案被告、現任東南旅行社董事長黃正一遭訊問時,檢方認為他有旅行社業者的背景,又有財力逃亡,建請羈押。法官訊問後,認定確實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黃正一上午出庭時堅決否認犯罪,他表示,當時與鄧文聰共同標到幸福人壽時,由他擔任董事長,負責保險業務,鄧文聰擔任副董事長,負責投資,所有投資業務都是由他負責,「我從不過問。」

法官當庭提示多項黃正一擔任董事長期間,曾簽署的委託EFG銀行代操國外資產等英文文件時,黃正一在法庭上表示,所有英文文件都是鄧文聰拿來,他就簽,因為他不懂英文,名字也不確定是他親簽,投資業務都是鄧在處理,他不知情。

全案緣於檢調接獲檢舉指出,鄧文聰在任內處理幸福人壽公司海外資產時,涉嫌為自己的不法利益,違背保險業經營行為致損害於幸福人壽公司,涉嫌以投資海外資產而掏空公司。

特偵組指出,鄧文聰先委託香港EFG銀行代操資產,以提高績效為由,陸續轉移幸福人壽逾2億美元資產並成立一檔代操基金,再與銀行以代操基金為擔保質借,陸續將錢多層轉匯到自己成立的公司裡,並朋分1100萬美元給共犯黃正一。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