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31日召開原住民土地權利保障研討會,監察院長張博雅表示,監察院自詡為人權院,舉辦此研討會最恰當不過; 靜宜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淑雅則表示,國家若無法拿出取得原住民族土地的合法性證據,原住民就會拒絕國家合法性,但「主權共享」的概念,為國家找到一個彌補不正義行為的台階。

監察院長張博雅致詞表示,監察院高度獨立,透過監察團行駛監督政府,也最關心弱勢族群,為民平反,「自詡為人權院」,在全國原住民日前夕舉辦原住民權利保障研討會,是最恰當不過的。張博雅指出,原住民族的土地問題十分複雜,保留地使用、環保法規與開發、文化習俗與現代法律制度的衝突,都涉及歷史背景因素,她呼籲政府「重視原住民族權益,檢討現行法規制度,避免侵害原住民權益」。

前內政部長李鴻源也以「國土規劃中原住民族的定位」為題受邀演講,他指出,攔砂壩造成原住民族的土地流失,喪失家園,而數據顯示,石門水庫上游的秀巒區,有93%以上是天然崩坍,而導致水庫淤積,因此,不能完全歸咎於原住民耕作高山作物,是台灣地質狀況本來就不佳,加上原鄉工程品質不良導致。另外,他也指出,政府應提供微型貸款讓青年回流,建立產鄉制度,根留原鄉,才能良性循環。

靜宜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淑雅則從法律上探討原住民土地問題,她表示,國家若無法拿出取得原住民族土地的合法性證據,原住民就會拒絕國家的合法性,但「主權共享」的概念,為國家找到一個彌補不正義行為的台階。林淑雅談到,雖然土地不正義可能不是前統治者所為,但當代國家應承認錯誤,並為此負責。

至於如何與原住民創造一個「主權共享」的國家?林淑雅認為,完全不用從法制上面做改變,有一個行政步驟上面就可以直接實行。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無論是公有、私有保護地,都歸為原住民族土地,只要在土地登記簿上面註記為原住民族土地,然後當知道哪一族或哪兩個族群共有,再去做額外登記即可,因此,原住民也要有共識,才可以去跟國家討論。

台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副教授蔡志偉認為,若政府不去處理跟原住民之間的關係,做為一個既得利益者,政府存在的基礎就是不正當的。他以《野生動物保護法》為例,此法會讓原住民無法狩獵,蔡志偉表示,國家用法律看似給原住民某種空間文化自主性,但也透露一個訊息,即是「你的生活方式不對的」,因此他呼籲,相關部會需針對法律與相關政策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