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長、現任台中副市長林陵三今(5)日遭到監察院彈劾,林陵三發表聲明,強調「尊重監察院,靜待公懲會的決定」。台中市長林佳龍也透過聲明稿表示,桃園機場捷運BOT案早在2010年9月就以「事證不足」為由簽結,待公懲會決定後,再表示意見。

林陵三因公務在身,由台中市新聞局長卓冠廷出面宣讀聲明稿。林陵三表示,這案子司法已經還他公道,自己也已多次表達清白,公懲會往後進行的調查,他會親自出席說明,捍衛政務官政策裁量權限。

特偵組偵辦機場捷運BOT案時,懷疑林陵三與何煖軒護航長生公司,取得保證金9億元與孳息7000萬元。不過檢方認為,過程中沒有掩護,佣金也未流入兩人帳戶,因此簽結。

卓冠廷表示,林陵三仍然是台中市副市長,並沒有「離職」、「去職」的問題。

林佳龍在聲明稿表示,特偵組早在2010年9月就以「事證不足」將這案子簽結,林陵三擔任副市長之前,已說明長生案的原委,市府尊重監察院彈劾決定,待全案移送公懲會決定是否懲戒後,再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