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交通部提出的高鐵財務改善方案未過,但立法院今(12)日審查《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短短15分鐘就初審過關。交通部高鐵局長胡湘麟表示,獎參條例是為了確保高鐵公司破產後,營運不中斷及員工權益不受損等情形。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議《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BOT廠商在興建或營運期間,如有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經營不善或其他重大情事發生,主管機關得限令定期改善、停止其興建或營運一部分或全部、廢止其興建或營運許可,並將接管後的權利義務訂得更清楚。

交通部代理部長陳建宇受訪表示,因高鐵財改案沒辦法在立院本會期通過,若高鐵面臨破產,要避免高鐵營運、員工權益受影響,就必須通過獎參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以接管為主要工作,而朝野立委都沒異議,因此此案也在短短15分鐘內就宣布通過。

不過,陳建宇也說,因為高鐵公司自有資金比率不到2%,遠低於法令規定的25%,如果5大原始股東願意增資,就沒有違約、資產折舊、破產的情況。

胡湘麟解釋,獎參條例是為了確保高鐵破產後,主管機關進駐,可暫停董事會部分職權避免干擾接管,但僅接管營運權,不代表接管資產或取得公司所有權,保障營運及員工不會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