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北市議長副議長選舉亮票案,被告李婉鈺等10人今(15)日獲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無罪確定。

新北市議會5年前舉行正副議長選舉,民進黨10名議員包括李婉鈺、賴秋媚、李余典、張宏陸、王淑慧、許昭興、林銘仁、沈發惠和周雅玲涉嫌以不摺選票的方式,亮票給同黨議員兼監票員張瑞山觀看,被檢方依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起訴。

經法院一審認定10名議員亮票,但現行法令並沒有規定議員有義務保密正副議長的選票內容,這類選票也非政府機關機密,因此判決10人無罪,但檢方不服再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高院今天維持一審判決無罪,全案定讞。

不過,由於各地議長選舉亮票案議題延燒,法院判決不一,檢察總長顏大和今天也表示,日前指示高雄地檢署針對高雄高分院就上屆高雄巿議長選舉亮票無罪確定案件,與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2167號認為台中巿議長選舉亮票案有罪確定,兩判決不一致的情況,研究提出非常上訴意見書,以統一各法院不同見解。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