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日前公告鬆綁《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將第2次來台的中國觀光客停留時間,從15天延長到30天,引發民眾爭議,更獲上百名民眾寄送陳情信,因此,移民署今(1)日表示,這項新規定因為反對民眾多,決定暫緩執行。

根據移民署8月11日刊登的公報,《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將部份修改,其中,第9條的修正條文備受關注,根據移民署將實施的新法,為增加中國民眾來台觀光人數,並促進在台消費,中國人民經許可來台從事觀光活動的停留時間,入境初次仍維持15天,但未曾有違規紀錄且是第2次申請來台從事個人旅遊者,停留日期可延為30天。

該公告一出,許多網友紛紛召集群眾寄信給移民署,而反對此規定的台聯黨團今天也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放寬中國遊客來台天數,卻沒配套措施,恐有國安疑慮;台聯立委葉津鈴指出,中國團客申請來台要1個月,自由行只要3天,所以很多中國團事實上以自由行名義申請,來台後再由中國領隊帶團,防不勝防。

對此,出席記者會的移民主專門委員曹顧齡表示,原本這項新規定是針對第2次來台且沒有違規紀錄的中國遊客,才能延長來台天數至30天,但因為公告後接獲許多民眾的陳情信件,表達對此事的反對及疑慮,因此移民署已決定暫緩實施此計畫。

由於獲得移民署的保證,台聯立委周倪安也表示,感謝眾多民眾去函移民署強力反應,「這是台灣民意的勝利」!